反壟斷的迷思(二)-台灣媒體產業走向停滯的開始(葉慶元)

原文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052000370.html

反壟斷的迷思(二)-台灣媒體產業走向停滯的開始

2013-05-20 02:04 中國時報 【葉慶元】
     喧騰一年多的反媒體壟斷爭議,隨著《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行政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審查,似乎愈來愈向接近完成立法的「成功」之日。惟在此之際,我們卻不禁擔心,這其實是台灣媒體產業進一步走向停滯、僵化的開始。
 
     根據資策會統計,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底,台灣的上網人口已經高達一○九七萬,將近全體國民的一半;在今日的台灣,有四百萬人會使用網路看電視、電影。尼爾森媒體研究的「媒體大調查」研究數據更進一步指出,從二○○七年開始,網路即已經取代報紙,成為台灣地區十二歲到六十五歲的民眾僅次於電視的主要消息來源;臉書、部落格、網路媒體以及網路論壇等各個網路平台,已經愈來愈具有領導輿論的能力。而台灣民眾主要消息來源的電視媒體,有線及無線所有頻道(包含新聞、戲劇、體育、娛樂、電影等等)的平均收視率還不到十二%(二○一○年十一.五九、二○一一年十一.六三、二○一二年十一.七四)。以上的數據充分證明在數位匯流的時代,傳統媒體的影響力已不如以往。
 
     甚者,在網路資訊及社群網站等新興媒體蓬勃發展下,傳統媒體之整合亦實難有言論集中化或是壟斷的效果。世新大學新聞學系教授彭懷恩即指出,所謂言論集中或壟斷「根本是假議題」。彭懷恩並表示,在網路時代,觀眾是閱聽者也是傳播者,就連有線電視都不可能造成壟斷,閱聽眾不想看,隨時可以轉台。
 
     實則,台灣目前媒體產業真正的問題不在於言論集中化或是壟斷的疑慮,而在於過度競爭導致經費不足、人才外流、水準下降。根據記者無國界組織二○一二年的評比,台灣的新聞自由度在全球排名第四十五,略勝美國(第四十七名);然而根據愛德曼公關公司二○○六年的調查顯示,台灣媒體受信賴度只有一%,在亞太敬陪末座;該公司並進一步指出,台灣媒體民眾信賴度不佳,是因為過於競爭導致偏向羶色腥,形象不好所致。須知,台灣新聞目前充斥腥色羶、業配、置入性行銷,以及Youtube和行車紀錄器等網路影音的根源,都與媒體壟斷或言論集中無關,而是因為過度競爭導致營收不足所致。
 
     進而言之,台灣媒體過度競爭的惡果並不僅止於新聞節目,台灣的戲劇節目以及綜藝節目也正在急遽萎縮中,從以往華人演藝文化之領航者逐步邊緣化。各家電視台由於營收不足,於是縮減製作經費,製作單位進而降低節目製作費用以及演藝人員之報酬;影響所及,台灣綜藝節目逐一轉型為談話性節目,戲劇節目則僅剩由年輕偶像擔綱的偶像劇,資深演藝人員紛紛出走對岸,向下沉淪的趨勢已經日漸明顯。
 
     要解決台灣目前媒體產業的困局,應該是鼓勵媒體產業整合,讓媒體產業可以回到最適當的市場規模來進行合理的競爭。然而目前的立法方向,卻是防堵媒體整合,這根本不利台灣媒體產業的未來發展。前NCC委員劉孔中即指出,媒體經營需要資金,會邁向集中是必然趨勢,如果透過立法方式,讓既有的媒體規模無法擴大,惡性循環的結果,所有媒體規模將小到不具規模經濟效率,本土節目品質低落恐將持續。此外,學者黃郁雯也認為,台灣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媒體集中,而是媒體及言論多樣性不夠充足,應透過市場自由競爭及政府適度管控,打開言論市場。
 
     我們必須指出,在未充分討論建立各界共識前,草率地立法防堵欠缺明確定義的媒體壟斷以及言論集中化疑慮,只會阻斷媒體透過產業整合以追求生存規模的市場自然趨勢,對於台灣的媒體產業發展恐生阻礙。我們呼籲政府以及立院諸公,能正視台灣媒體產業過度競爭的問題根源,鼓勵媒體產業進行適度的水平以及垂直整合,從而找回台灣媒體產業的競爭力與活力。
 
     (葉慶元為理律法律事務所初級合夥人,本文為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事務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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