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父親的玩家來看iWIN(第七期/大家看媒體)

文/洪進吉 (資策會兼台灣數位文化協會顧問)

前一陣子iWIN的開牌時間點真的是很不幸,因為那時候不只是美國的Prism 錂鏡計劃被大家討論的很兇,包含前一陣子的SOPA等事情讓大家特別敏感,國內更發生「國防布」事件等等與資訊流通的事,如別碰我的Internet等電信法的事,讓大家直接把iWIN貼上標籤。

而我身為一個同時具有「網路社會工作者」,「有小孩的家長」以及「工程師級的玩家」這樣三種不同身份來看iWIN這件事,或許跟一般的媒體人員的思維不太一樣,但有時說不定是更切近實際,以及未來也說不定。

網路社會工作者角度

在資訊透明化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或是課題,就是我們是否要可以用為了「保護大眾」這名號,來去封閉或消滅一些會造成「恐慌或危難」的資訊,雖然說這種事情的發生在歷史上層出不窮,甚至感覺上一開始是好的,但大部份時間一過,都證明這種"資訊屏障"所帶來的壞處遠超過好處。

在正常的社會中,最害怕的是不公平與不公正,因為有公平與公正是沒辦法有一個絕對的立場,但若連「公開」這個機制都失去的時候,這社會就不太可能有公平與公正,因為公平與公正是不太可能用一個人或少數幾個人來決斷的,人的思考一定有其立場與方向。不存在任何立場與方向的思維與描述與傳播是不可行的,所謂的客觀與公平公正,只存在將立場與方向給極大化,把所有人的立場與方向都納入系統,這才有可能做到客觀與公平公正,而要做到這樣的事,前題就是「公開與透明」。

雖然說每次提到這樣的議題很難不去用陳腔濫調的「大禹治水」的比喻,但事實上更多的經驗告訴我們,想要去「封閉與禁止」所造成的「反彈與爆發」代價更高。雖然這經驗一直存在,但人往往還是有「控制慾」,因此想要去控制,甚至是禁止與阻止,是人最容易想到的解決方式。

畢竟在社會上個體差異往往比群體差異來得大,這也是會影響到人在「產生資訊」到「接受資訊」與「過濾資訊」的價值判斷。理論上這應該是屬於身為人應該有的能力與權利,但是只要是有政治的存在,就會有人以「Greater Good (更好)」的旗幟說:「我來幫你代勞吧」,當有人擁有過這樣的權利慾與控制慾擴張與滿足後,這想法就不會停止擴張。

當然這社會已經有太多這樣的現像,只是我們往往不會去正面面對與思考,甚至提出解決,畢竟這是一種說穿了就很可怕的另類「都市傳說」,在非正常媒體管道中漫延才會存在的話題。而這樣的事,最常見的旗幟除了打著「政治(更好的社會)」、「經濟(利益的保護)」外,就是「教育(下一帶的塑造與控制)」。

回頭來看這次iWIN的成立,就是為了「兒少」來做資訊把關,其中包含以「預防」、「守護」以及「關懷」的三面項的七個功能:「產業自律」、「網安宣導」、「提供資訊」、「網安關懷」、「通報機制」、「兒少觀察」、「接軌國際」。這些都是感覺立意良善的想法,但這系統真正的價值是想要做到「單一窗口」的機制流程,而這樣的機制往往會有三個很大的擔慮課題:

  1. 這樣的事是由誰來決定?
  2. 這樣的事是否真正公開?
  3. 最後是否會用強制力來禁止資訊流通?

從iWIN的受理流程來看,的確如同張善政政委與NCC石世豪主委所說,該系統並無牽涉裁決與強制力,理論上這些事情都是以「轉給適當機關」來做處理,但這個處理就包含前面說的這兩個裁定權與強制權的事,無涉iWIN這組織,只是這個系統是否有真的公開,就值得在這邊做討論。

目前此一系統是以月報的方式來進行,雖然公開的是數量,但真正的內容與細節無法得知,也就是真正的問題還是被「封閉」,被少數人來決定,民眾仍無法進行監督。一個真正能夠讓民眾參與的資訊來自於公開的細節與即時性,從月報的機制來看一個案件到被呈現往往就會有接近兩個月的落差,更不要說是知道其內容。

iWIN月報總表

iWIN月報範例

當然,最後的結果也包括了「禁止與封閉」(已分辦至權責單位,網站下架移除), 這也是蠻糟糕的方式。除此之外,其中有關「不當資訊」、「網路侵權」這兩個具有爭議的事情,更不包含無法分類中的「其他」到底為何時,就別討論對「網路色情」的定義了。

若這些事情若真的是打著「兒少保護」的旗號,應該由更多的家長與成年人來合作進行監督與判斷,而到底接下來該用甚麼方式來處理更應該因人而異。

有小孩的家長角度

事實上身為兩個孩子的父親的時候,我也常常在想怎樣的資訊對小孩子是對的或好的?但我更了解真正封閉與禁止是不可行也是不對的。雖然知道教育的塑造與複製不可避免,但更了解唯有提供自己更多認同的資訊才是對的,能夠做的就是從一些分級與分類來作判斷,只是相對之下iWIN在這部份無法提供我要的協助。

一個好的資訊系統,應該是能夠提供讓讀者來閱讀或觀看資訊時,能夠更全面以及更了解其定位,想要去直接判斷好壞是不太可能,甚至這可能會限制讀者與限制學習,讓大家變成單一價值觀而失去個人的價值。對於兒少的教育本來就不應該只有限制而已,如此只是製造出更多相同的「機器人」或「專家」。我期望像iWIN這種系統,應是提供更多的資訊來讓我或我的小孩作更好判斷與學習,而非讓兒童失去判斷與學習的機會。

政府不應該花太多資源在限制上面,應該把資源花在創造更多內容上,包含在內容的「Meta-Data」中分類與介紹,讓家長協助小孩去誘導與提供,畢竟有太多的內容值得推廣。像做出更多針對兒少的一些資訊導覽與導讀,都比去限制來得更重要,但大部份還是有相當的環節仍然不足。尤其是太多給小孩子的資訊都是以填鴉方式去灌輸,都犯了假設小孩子不會思考與判斷的命題,事實上真的只要提供資訊給小孩,他們都會判斷。

此時就讓我想到在美國都用資訊分級或資訊分類作為兒少保護的機制,雖然有時看到「Carton/Fantasy Violation」都會覺得好笑,但本來這個社會就不應只是建立在單一的價值體系,而是讓各個不同思維與族群都能夠有足夠的資訊協助來做各自的資訊選取與過濾,想要只用少數人來決定是否禁止才更危險。

有時我覺得在這部份我是一個相當稱職的家長,或許我是保有童心,所以小孩子看的卡通、玩的遊戲不是我看過或玩過,就是我了解足以判斷的。當然我也跟我小孩「告解」,我不買「格鬥遊戲」給他,主要只是因為我不喜歡玩,不完全只是我反對給小孩這類暴力遊戲或是禁止他玩。畢竟我知道這個判斷界線相當模糊,而至少我會讓他充份了解他玩的遊戲與看的卡通的分類基礎,也開放任他嘗試,但用更多的資源去誘導他接觸值得學的、看的、玩的、讓他去了解自己比去被體制定型更重要。

只利用別人整理出來的「禁止」功能,大概是我這個有小孩的家長不想做的。其實真正的問題不在資訊的本質,而是由於家長對於資訊使用的態度與價值觀影響小孩,才是最大的問題。尤其是像電視這種不是由收聽收看的人來選擇,而是透過另一種商業或其他價值所建構的內容,這些與其經過其他機制所審核,大多是經過扭曲的價值觀所產生的內容,才是最大問題的來源。

工程師級的玩家角度

一個好的網管要有能力可以知道所有的資訊,但在沒有問題發生時,毋需要做這種事情,平常只要能夠搜集足夠資訊做為出問題時的「Trouble Shooting」依據就很夠了,能夠對症下藥找到方法的能力與資訊,比去限制資訊更有意義。

身為一個「玩家」或「Hacker」,我更期望如iWIN般的系統能夠更公開更透明,甚至是更「透通」。能夠以Open Data的Transparent的精神讓任何民眾透過API或任何機制能夠抓取資訊,來對應到小孩子正在觀看的資訊。畢竟像我這樣的人, 認為去了解小孩的方向與興趣,藉以提供更多的資訊,比去做禁止與封閉的環境更重要。我們不該要用自己完美的形像去定型下一代,應該是讓他們成為有獨立思考的個體才對。

若如此,一個公開透明的系統並不夠,更重要的是透通。因為以一個資訊只有一種呈現與利用的方式,是很侷限性的。就實用性而言,必須能夠將資訊再利用,例如若透過瀏覽器的Plug-In加上這樣的資訊,家長可以很輕易了解小孩子的閱讀的方式,大部份在預期範圍就很夠了,說要完全能夠去站在後面監看完全不可行,甚至是沒有必要知道所有細節,而是能夠了解大方向就已足夠。

要能做到這樣,至少是要做到「Open Data (開放資料)」,不只能夠透過API可以很輕鬆的去對網站做摘要與信任投票,這樣的機制更可以讓更多人貢獻與參與,乃至於使用。也能夠符合真正的網路精神「一個網狀的合作架構」,一個好的網路機制應該是由民學產官一起合作,其中更須要在裏面的「Domain Player」以及 「Cross-Domain Player」的互相協調,讓資訊更流通,也讓青少年與幼兒獲得更多的資訊,這才是真正的價值不是嗎?

所以到底是要決定開放還是封閉,這才是像iWIN這樣的組織該選擇的道路。

(編按:本刊「大家看媒體」專欄,歡迎對台灣媒體有任何意見、欲申訴媒體亂象的一般民眾、學生,乃至於專業人士投稿,每篇500到800字,刊出後酌予稿費,唯本刊保有編輯權,歡迎將稿件投稿至本會信箱:twmediawatch@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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