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vguidelines.org/ratings.htm
一、電視節目分級制度
(1)TV-Y:適合所有兒童
(2)TV-Y7:適合7歲以上兒童。
(3)TV-Y7-FY:適合7歲以上兒童,內容包含幻想暴力,更多是指卡通動畫裡出現與現實有明顯區別暴力情況,同樣也適用真人節目
(4)TV-G:普通級,適合所有人觀看
(5)TV-PG:兒童觀看時需有父母在旁指導
(6)TV-14:14歲以下兒童需父母指導觀看
(7)TV-MA:限制級成人節目,只允許17歲以上觀看
二、廣告播放時間規範
(1)商業電視台於周末的兒童節目播放時段所播出的廣告時間,每小時不得超過10.5分鐘
(2)商業電視台於周一至周五的兒童節目播放時段所播出的廣告時間,每小時不得超過12分鐘
三、時段規範
(1)播放時段為07:00-22:00且每周常態性播放
(2)節目長度每次至少半小時
(3)各家電視台應針對兒童成長所需的教育性與資訊性節目製作,每周播放總時數須達三小時
四、類型規範
(1)節目全程標示E/I(教育性與資訊性節目),使民眾輕易辨識
五、內容規範
(1)主力銷售(host selling):節目播出時段或前後時段,禁止利用節目的特色或其他辨識度高的角色傳遞商業訊息。
同時,兒童網站也禁止主力銷售。
(2)家長指南:主動鼓勵兒童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電子媒體。由電視、筆電到手機,電子媒體已經成為兒童最常接觸的媒體。
委員會提供家長使用電視節目內容辨識工具與資源(KidVid),改善兒童使用媒體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