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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公共精神 健全公廣集團:我們對於公視董事長選任之聲明

重拾公共精神 健全公廣集團
我們對於公視董事長選任之聲明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共電視工會 聯合聲明
 
歷經934天的延宕及多次流產,公共電視董監事遴選終於在6月25日達到17位董事組成的門檻,各界期盼已久的第五屆公視董事會得以順利組成。董事會上任在即,我們除了期望新任的董事能秉持公共精神與保障公民傳播權益,持續為公共電視的將來努力,另一方面,隨著公視董事的上任,新任董事長的選任亦舉辦在即,我們對於負有公廣集團經營實質之責的公視董事長候選人有著以下兩點聲明:
 
一、有志角逐公視董事長的候選人,應公開向全民說明願景。依據公視法第十五條規定,公視董事不但負有決定公視基金會之營運方針,更決定電臺節目方針及發展方向,並監督其執行之理念與工作,尤其根據第十七條之規定:董事會置董事長一人,由董事互選之。雖然目前董事長候選人人選尚不明朗,然而我們呼籲新任董事17人中有意競選董事長之人選,應具體實踐公共精神,儘速向全民公開說明公視願景以及經營理念。
二、董事長選任投票前,公視應公開轉播董事長候選人之政見發表。公視基金會其年度收入部份,來自政府與公民的捐贈與補助佔總體收入之八成以上,因此,公共電視不但是屬於全國人民的電視台,另一方面,公共電視更必須在公共的理念下秉持資訊公開與透明的原則,對全國公民進行轉播,如此方能不負各界與公民之所託。
 
我們希望延任934天的公視董事會應該要重建人民對公廣集團的信任,而重建信任,更應該回到公共理念的初衷:公開、透明與全民利益的基礎下進行,我們竭誠的希望,此次新任董事長的選任能在此基礎上跨出第一步,因為這樣的第一步不但是重拾人民對公共電視的信任,更是健全台灣傳媒環境與民主深化的重要一大步。

附錄一:如何超越磨合期?-給公視第五屆董事會/文:公視工會
附錄二:五年公視爭議史話說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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