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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媒觀講堂談隨機殺人案 強調新聞他律重要性

臺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新聞稿
 
2016/6/4
 

媒觀講堂談隨機殺人案  強調新聞他律重要性

 

▲左起為與談人賴素盈、劉蕙苓、何吉森、陳依玫

 
    內湖隨機殺童案震驚各界,媒體表現也受到檢視,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簡稱「媒觀」)於今(4)日下午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2016年媒觀講堂2講「從隨機殺人案談-新聞亂象及解決之道」,邀請劉蕙苓、陳依玫、何吉森以及賴素盈等產、官、學界及家長團體代表共同對談,與聽眾面對面,探討新聞媒體在民主社會應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監督媒體表現。與談人認為,閱聽人應發揮他律力量監督媒體,並強調不能忽視網路媒體的影響。閱聽人應作媒體的主人,發揮他律監督力量,並強化台灣的公共媒體,才能發揮正向力量。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賴素盈從閱聽人角度出發,媒體角色應該是「追求真實、促成對話」,然而從近幾年的隨機殺人事件,媒體不間斷的重複報導細節,引起大眾恐慌及不安。她提出教育才是根本解方,記者應該要以同理心及尊重為原則來產製新聞內容。
 
  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及管理研究所副教授,同時也是資深媒體人劉蕙苓提出三點觀察,一是主流媒體針對此類重大案件,標題嗜血,內容過多細節描述,都容易引起社會恐慌。其次,網路即時新聞重視點閱率和時效性,時常疏於查證或是讓不具有新聞價值的報導被傳遞擴散,而主流媒體也跟進報導。最後,部分第一線採訪記者投射過多個人情緒,成為參與者而非客觀的採訪者,激起更多社會的激憤情緒,因此無法有更進一步的社會對話,公共議題也容易引發非理性的討論。幸而本次小燈泡媽媽冷靜呼籲,讓媒體報導有相當節制,例如壹電視及新聞時報工會都提出聲明呼籲,發揮自律效果。最後,她認為網路時代及數位匯流之後,資訊和新聞的界線越來越模糊,未來應如何讓新聞價值被突顯?並發展不同的治理原則,讓媒體產業更健全,也是未來可以思考的重點。
 
    衛星電視公會(STBA)秘書長、同時也是前新聞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表示,過去十年STBA推動電視新聞自律有一定成效,針對電視新聞媒體,民眾可以找到窗口,然而數位匯流時代下媒體環境更為複雜,現今首先應該思考網路媒體該如何自律?以及如何監督網路媒體?其次,所有新聞報導不變的核心價值是以公共利益作為前提去衡量比例原則,閱聽人可以此作為標準監督媒體表現,最後,呼籲台灣應壯大公共媒體,讓其有更多資源提供優質內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秘何吉森從政府治理的角度出發,台灣解嚴之後進入民主時代,政府的手不宜貿然介入,受眾才是媒體的主人,公民媒體及閱聽眾的他律力量才是監督媒體的主力。這次的小燈泡事件,民眾聲音就讓媒體有所修正。但政府可透過法律規範媒體自律,例如今年一月公布的廣電三法就提出,未來若有類似媒體亂象,NCC會請媒體啟動自律機制,提出報告並公布上網接受各界檢驗。其次,何吉森認為要讓民眾有素養監督媒體,最重要的便是推動媒體識讀教育。因此,政府會將力量放在推動教育及自律,法律則是最後一道防線。
 
   媒觀研發長黃聿清表示,從本次事件中,我們發現民眾對於媒體雖然有很多批評,但也有期待,閱聽人不可忽視自己的力量,這次有許多家長團體和民眾表達意見,就讓媒體有所改進,未來希望民眾也能主動發聲、集結力量,讓台灣的媒體更好。
 
  媒觀表示,有好的媒體才會有好社會,因此將持續辦理「媒觀講堂」,跟民眾互動,分享更多媒體相關議題。相關資訊及影片內容可上媒觀官網查詢。
 
§相關連結
 
台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及管理研究所副教授、資深媒體人劉蕙苓。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賴素盈
 
衛星電視公會(STBA)秘書長陳依玫
 
▲左起劉蕙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秘何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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