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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切台灣日報員工權益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表聲明

針對台灣日報員工已經長達四個半月未領到薪水及部分工作津貼一事,台灣記協除了發表聲明表示關切之外,也呼籲勞委會及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等相關主管機關,儘速根據勞基法的規定,責成台日資方立即給付所有積欠員工的薪水,以保障台日員工的權益。此外,為了協助台日員工爭取他(她)們的權益,記協將於近日內拜會相關主管機關。 記協聲明如下:

一、 根據記協調查,台日員工至三月十五日止,已長達四個半月未領到薪水及部分工作津貼,對此,記協除了表示高度關切,並支持台日員工爭取他(她)們應有的薪水與津貼。

二、台日總編輯唐文慶先生日前接受《銘報》訪問時,指台日社方欠員工的薪水只有一個月,根據我們的調查,此一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我們認為,唐總編輯的說法可能造成外界不了解台日員工的處境。

三、根據記協調查,台日社長顏文閂日前約談相關主管,希望員工將社方所欠薪水以入股方式抵銷,我們認為台日資方是在規避責任;我們除了呼籲台日資方應儘快給付所有積欠員工的薪水之外,並不得以強迫方式要求員工以入股方式來抵銷。

四、請勞委會、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與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正視台日員工的權益。 根據勞基法第廿七條規定,雇主若不按期給付員工薪水,主管機關得限令其給付。台日資方積欠員工薪水已多時,卻未見相關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有積極的作為,為此,我們呼籲台北市勞工局、台中市勞工局立即依據勞基法第廿七條的規定,令台日資方限期給付,解決所有積欠員工薪水的問題。

五、台日員工自救會幹部林朝億與林慶祥遭社方不合法解僱一事,本案於去年八月五日發生以來,卻未見台北市勞工局採取積極有效之行政作為,以致於權益受損之員工僅能透過冗長之訴訟程序爭取回復自己之法益。我們呼籲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應儘速追究台日資方違法解僱林朝億與林慶祥的責任,關於台日資方涉嫌挪用員工勞健保、勞保自付額,甚至高薪低報等非法行為,我們也呼籲勞委會應主動採取作為,監督健保局、勞保局進行調查,主動維護員工及全民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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