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聯合聲明2006/2/17

新聞局已於日前宣佈預定在三月二十九日將華視公股轉移公共電視基金會,完成華視公共化的第一階段工程,而公視基金會也在近日內進行了新任華視總經理的審薦工作。我們呼籲公視基金會與選薦小組必須不負全體公民所託,選擇出最適當的新任華視總經理,而選擇和任命的過程中,新聞局以及其他政治勢力切勿企圖干預涉入,以保障華視往正確的公共化方向穩定前進。

我們的呼籲有以下三點:

一、理想的華視總經理必須具備以下幾項基本條件:

1. 應具有堅定的公共服務理念,對公共媒體的獨立精神與文化任務,有清 楚的認識,以及實踐的決心和勇氣。

2. 應具有優越的媒體經營管理能力,能在最短時間內順利處理華視組織轉 型的各種問題,並能對華視員工採取尊重與充分溝通的態度。

3. 應對華視在未來整體公共廣電集團中的角色和分工,有清晰且長遠的看 法和規劃能力,並能與現有公視進行良好協調和整合,充分發揮公廣集 團的總體效益。

4. 不應與特定政治、政黨和私人商業勢力有密切關聯,或有產生密切關聯 之虞。

5. 社會形象公正清新,能夠帶給全體公民信心,明白象徵華視已從政府電 視轉型為公共電視的旅程正式出發。

二、公視審薦和選擇華視總經理的過程,必須符合公視法相關規定,並不負全體公民所託,選擇最適當人選。在此過程中,新聞局以及其他政治勢力切勿企圖干預或施壓,

三、公視基金會就華視轉型過程應盡量尊重並參考華視工會意見。

相關工作項目: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