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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 一個前任電視記者的懺悔

特稿■陳怡君

永遠不會忘記2001年那個噪鬱逼人的窒悶下午,我為了做一條「失業率破5,民眾苦翻天」報導,半誘半逼半哄半騙的要一個賣水煮花生的80多歲老婆婆,對著鏡頭坦露她的辛酸淚水。事隔一個半月,我離開電視新聞圈,並暗暗發誓,本姑娘寧願在街上賣鹹水雞也不做電視新聞。

2001年是台灣人幾乎要滾到泥漿裡的一年,核四風暴、八四工時抗爭輪流來,股市落到3千多點,失業率節節攀升,富裕幾十年的福爾摩沙,很鬱卒。為了呈現中年人失業、小販激增的社會現象,主管要我上街做街訪,這樣的街訪要做得引人入勝,重點是要找到畫面夠突出的受訪者。印象中我和攝影在台北車站附近繞了又繞,小販們一看到攝影機躲得比飛的還快,眼看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腦海裡浮現前幾日主管的指責:「妳做的新聞太沒味道,為什麼不讓×××哭一下啊!觀眾哪裡知道他很可憐!情緒要靠畫面表達啊!注意一點!」

當時,在街角看見賣花生的老婆婆時,我要攝影不動聲色的到對街等待、拍遠景畫面,同時跟蹲下來老婆婆聊天。老婆婆告訴我,她的大兒子失業在家,小兒子也不好,沒錢,她每天出來擺攤子,賺一點生活費,聊著,攝影過走來拿出麥克風,老婆婆嚇壞了。她紅著眼說:「管區會來抓啦!會被看到!上星期才被開罰單……」「阿婆,沒關係啦!管區的不會看,妳說說看家裡的情況……」

雖然阿婆最後是勉強同意對著鏡頭說話,為了在媒體生產過程中不被淘汰,我利用一個無辜老人的悲哀與痛楚,成了自己唾棄的對象。

昨天公民參與媒體公聽會中,一竿子自詡曾經為進步記者的媒體主管,很感傷的表達自己被收視率壓榨、良心放一旁的悲哀。話,聽起來是很可憐,但是那些被媒體污名的同志、新移民女性呢?她們難道就活該被釘在電視機螢幕前接受公審?媒體從業人員還能拿一份薪水養家,被電視新聞消費的檳榔西施、性工作者,可沒從廣告收入中分到半杯羹。

(本文刊於2005/08/18,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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