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105年度上半年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活動辦法

105年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上半年參加辦法
一、宗旨:
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節目製播品質、提供兒童更好的觀看節目環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本會將以半年一次的方式,提供「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作業,針對新播或新製且已經持續播出超過一季或以上之兒童節目(觀看年齡層設定在12歲以下),由專家學者、基層教師、家長與NGO組織工作者等四大領域組成評審小組,共同參與評選作業,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適齡兒童電視節目,並給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在評選結果報告書完成後,製作「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節目單,供民眾免費索取,作為父母、兒童選擇收視之參考。
二、申請資格:
1. 報名節目所設定收看年齡層必須皆以12歲以下兒童為觀眾對象,且在電視頻道所播出之國內外製作常態性節目,單一節目播出時間至少15分鐘。

2. 報名節目內容議題及表現形式需符合適齡目標年齡層2至6歲、7至9歲、10至12歲,或是7至12歲,選擇其一報名(附件一: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作業評鑑表)。

3. 報名節目必須為於105年1至6月間之新播(新播指該節目在所有電視頻道第一次播出)或新製節目,不包含重播之節目內容,播出時間至少已超過一季或13集以上。

4. 報名節目於前一次未通過評選之節目,應於「報名表」內填上改善事項才符合受理資格,針對電視台送審節目,以半年度參選一次為例,兩次未獲得標章者,停止參選一年(兩次參選)。
三、申請日期:
105年度上半年「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活動評選作業即將展開,本次評選活動的截止送件日期為4月08日止。
四、報名方式:
本標章之參加節目皆由電視台報名。報名必需備妥下列文件:
1. 「報名節目統計表」附件二。
2. 欲推薦節目之3集內容DVD光碟(一式六份)。
3. 「報名表」附件三(每個節目一張表格,一式六份)。
4. 前述「報名節目統計表」、「報名表」兩項表格除以書面提供,並請附上電子檔案電郵至twmediawatch@gmail.com,以利作業。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