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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客委會、並要求政府展現媒體改革誠意 媒體改造學社聲明稿 2005/12/9

針對媒體報導,客家電視台經營權經二次開標,得標者由第一次的公共電視台轉為東森電視台,媒體改造學社強烈主張,客委會必須公開說明原委及相關證據,並請社會各界注意是否有圖利特定業者問題。

媒改社認為,客家電視台與原住民電視台缺乏正當的法律制度設計,身份不明,以每年招標方式為之消耗預算,不但無法穩定運作和發展、人員流動頻繁、工作條件不良,更提供政府與財團干預兩家電視台,甚至是政商勾結的絕大空間,完全不符合客家台與原民台為族群自主發聲的精神。長久之計,仍必須將之轉型為公共電視體制,讓組織能夠獨立,預算有效運用。

媒改社強調,新聞局前後任局長林佳龍與姚文智均曾公開表示,將結合客家台、原民台與公視為獨立、自主,且具有競爭力的公共廣電集團,但兩年來行政院沒有推動任何實質的立法、行政協調、預算編列等作業,根本是光說不做,其心可議。

媒改社呼籲,目前推動公共廣電集團的第一道法律任務,亦即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兩週後將屆立法期限,民進黨政府首先應該責成立院黨團,協調在野陣營,如期完成立法,並陸續推動包括「公共電視法」修法在內的法律與政策準備,實現其建立公共廣電集團的承諾。而媒改社也期待,立院的泛藍力量,能夠從全民利益角度出發,協助完成立法。

媒改社強調,如果民進黨政府再無法展現具體的媒體改革作為,近期內將結合其他民間社團,進行抗爭。

落實專業、公民參與:我們對NCC委員審查的呼籲與提問聯合聲明稿2005年12月8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名委員審查委員會將於本週五進行一連三天的委員審查,依照「NCC組織法」的規定,審查過程必須召開聽證會,廣納公民意見,不過,NCC籌備處卻決定,參與聽證民眾不得進入審查會場,只能透過視訊音訊即時轉播方式,將審查實況同步全程於緊鄰之大禮堂公開播放。 對於此種聽證方式,我們深表遺憾,不僅降低了公聽會的意義,審查過程未能聽取公民意見,有違公民參與的精神,公民團體也因此無法成為重要傳播機制審查過程的參與者,反倒淪為旁觀者。

即使如此,公民團體仍強烈表達對NCC委員審查的關切,我們嚴正呼籲:

1. NCC審查委員雖為政黨提名,審查委員應拋棄政黨色彩及提名壓力,嚴守專業、廣納公民意見。

2. 審查過程除透過視訊、音訊在在中華電信國際分公司文康中心轉播外,也應同步進行網路轉播,方便公民了解審查過程。

3. 審查結束後,應將所有審查內容以視訊、音訊、文字方式立即於網路公開,主動寄交各地公共圖書館,並提供民眾索取。

此外,為能實踐公民參與傳播政策之精神,達成NCC公共與多元服務之目的,公民團體也針對NCC委員提出「五大三小」等公民團體所關切的傳播議題,就教於對NCC委員候選人,並期盼NCC審查委員能代為詢問,以補充公聽會設計的疏漏。

「媒觀」、「媒改社」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NCC審查會的期待新聞稿2005/11/27

行政院與朝野立院黨團已於昨日提出各自的NCC委員候選人名單,由於NCC委員攸關國內傳播通訊環境之改革與發展甚鉅,除了必須能夠獨立超然於政治和企業勢力影響之外,也應該對相關重大議題,有所認識和掌握,並能提出專業且符合全體公民利益的主張和願景。由於立院各政黨黨團提名組成的審查會員,將於20日內進行候選人資格審查,在審查會訂定相關審查要點,進行實質審查前,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與媒體改造學社、台灣記協呼籲,NCC審查委員會應拋開政黨包袱、嚴守專業、廣納公民意見。 「媒改社」與「媒觀」、「記協」強調,審查委員應向全民負責,而不是向原提名政黨負責。「媒改社」等團體表示,所有審查委員應代表全體公民行使職權,避免原提名之政黨的任何政治考量,從專業能力與公共利益的角度,對NCC委員會候選人進行嚴格、理性的審查,為全民選出最適任的第一屆NCC委員。媒觀與媒改社也強調,審查過程必須透明、公開,擴大邀請公民團體參與公聽,參酌民眾意見,而「媒觀」與「記協」、「媒改社」也將聯合其它公民團體密切觀察審查過程,並作為審查委員獨立公正行使職權之後盾。

[2005/11/22新聞稿]媒體觀察基金會呼籲 原民台應拒絕政黨染色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集結原住民媒體工作者、文化人士、社運工作者及關心原住民事務的漢人共同組成「原住民媒體觀察小組」,並針對原住民電視台近日表現,提出喪失族群頻道主體性的批判。「媒觀」董事長管中祥表示,這個小組未來將持續針對原住民節目進行監看,藉此讓台灣的族群頻道更具自主性,而今天的記者會只是第一步。「媒觀」指出,原民台「部落廣場」節目中,邀請縣市長候選人於兩分鐘內發表原住民政策,但未能促成各黨派政策辯論,反而淪為各自表述,無法凸顯原住民的觀點與需求。 11月9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原民台全程SNG轉播「謝揆溫暖部落 贈液晶螢幕」活動,之後並將謝揆數次拜訪原住民部落活動,剪輯成一小時的「謝院長關懷原鄉系列報導」,多次重播,儼然已成為政令宣導與公關頻道。11月13日下午三點半至八點半,原民台連續轉播兩場民進黨籍縣長及原住民縣議員候選人造勢活動,亦有為特定政黨造勢之嫌。 代表藤文化協會出席的舞賽說,原住民最需要的是正確的資訊。謝揆的報導只提到送液晶電視,卻忽略了很多原住民部落都收看不到原民台的現況。原民台近來忽視原住民觀點,為政黨造勢的行徑,只會「讓當權者高興,原住民心痛」。

[2005/11/22新聞稿]媒體觀察基金會呼籲 原民台應拒絕政黨染色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觀」)集結原住民媒體工作者、文化人士、社運工作者及關心原住民事務的漢人共同組成「原住民媒體觀察小組」,並針對原住民電視台近日表現,提出喪失族群頻道主體性的批判。「媒觀」董事長管中祥表示,這個小組未來將持續針對原住民節目進行監看,藉此讓台灣的族群頻道更具自主性,而今天的記者會只是第一步。「媒觀」指出,原民台「部落廣場」節目中,邀請縣市長候選人於兩分鐘內發表原住民政策,但未能促成各黨派政策辯論,反而淪為各自表述,無法凸顯原住民的觀點與需求。 11月9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原民台全程SNG轉播「謝揆溫暖部落 贈液晶螢幕」活動,之後並將謝揆數次拜訪原住民部落活動,剪輯成一小時的「謝院長關懷原鄉系列報導」,多次重播,儼然已成為政令宣導與公關頻道。11月13日下午三點半至八點半,原民台連續轉播兩場民進黨籍縣長及原住民縣議員候選人造勢活動,亦有為特定政黨造勢之嫌。 代表藤文化協會出席的舞賽說,原住民最需要的是正確的資訊。謝揆的報導只提到送液晶電視,卻忽略了很多原住民部落都收看不到原民台的現況。原民台近來忽視原住民觀點,為政黨造勢的行徑,只會「讓當權者高興,原住民心痛」。

2005.10.28媒改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關切中晚停刊損及員工權益之聲明

 [2005.10.28媒改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關切中晚停刊損及員工權益之聲明]

籲請中時資方誠意回應勞方訴求 媒體深入探討新聞勞動權益議題 針對中時晚報即將停刊、百餘名員工面臨資遣一事,媒體改造學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除籲請資方以最大誠意、正面回應工會與員工訴求,以及政府勞工主管單位主動介入協調之外,同時也呼籲其他媒體重視並探討媒體勞工權益問題,新聞工作者以集體行動維護自身權益。聲明如下:

一、媒改社全力支持中時工會與中晚員工爭取應有權益之行動。

二、中時資方儘速展現誠意,正面回應工會與晚報員工的各項訴求。

三、中時晚報與所屬員工的未來,不應由資方單方面決定,必須具體納入工會與員工意見,並以勞工基本權益為最高原則。

四、中央與地方政府之勞工主管單位,盡快依法協助中晚勞方爭取應有之權益。

五、維護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是提升媒體品質的必要條件。為使台灣媒體工作者能稱職扮演社會「第四權」角色,新聞媒體應正視近年來媒體產業勞動權益不斷受到損害的事實,拋棄過往為同業「隱惡」的陋習,深入報導與探討如何保障新聞工作者權益的議題。

六、媒改社與媒觀並籲請所有新聞工作者以集體行動方式,維護本身的勞動權益。

2005/10/30 媒體改造學社關於TVBS事件聲明稿

媒體改造學社認為此次民進黨立委於日前質疑TVBS電視台有「中資」介入,以及其後所引發的一連串爭議,已經模糊了問題焦點和政媒分際,新聞局的發言和處理尤有不當。我們呼籲新聞局處理相關問題應特別謹慎,不宜選擇性發言和行政,以免造成打壓媒體的實際效果。立法委員亦不應針對特定媒體進行計畫性施壓和指控,以政治力干預媒體運作。此外,社會各界應對於政論節目的表現、媒體所有權的外資比例問題,以及整體傳播環境與政策的改革,在與現實政治爭議區隔的前提下,進行公開且全面的討論和規劃。

我們的看法歸納成以下幾點,分別說明:

一、媒體所有權問題應該與政治鬥爭切割開來。部分民進黨立委以TVBS具有「中資」為理由,就指稱TVBS是跟中共裡應外合,意圖顛覆台灣,顯然是政治鬥爭的語言和推理。立法委員可以對媒體內容不表贊同或質疑,但是以「扣帽子」的方式作為論說邏輯,不但無法釐清事實,更是以政治力直接干預媒體運作。

二、包括我國在內,各國均有媒體所有權之外資比例限制,其主要是多重的考量(特別是文化和經濟方面的保障),而不是專門用來防範政治目的。再者,相關法律屬於媒體產業結構管制,並不直接等同或直接聯繫上媒體的內容表現問題。

要維持NCC的獨立超然,就應賦予公民決策力量~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聲明稿 2005年10月27日

經過多次肢體衝突與政治協商後,「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10月25日終於在立院三讀通過。由於過去朝野政黨對NCC的爭議僵持不下﹐「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簡稱「公民媒改聯盟」)曾經於10月10日提出對NCC條文的折衷版本﹐一方面在提名上建議導入行政部門及國會分享提名權的設計﹐兼顧朝野雙方的立場﹐另一方面也強調有公民參與機制的提名審查委員會﹐讓未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員任命過程﹐能夠更公開透明﹐接受社會檢驗。

我們認為,去政治化、且重視公民的意見,應為NCC組織法的重要原則。因此我們特別希望在NCC委員審查過程和聽證程序中,將納入來自公民社會的聲音,因為公民團體往往更加以公眾利益的角度來做考量,而非政黨立場。我們深切期待在未來NCC的運作和決策中,將更重視來自社會各階層,尤其是弱勢族群的需求。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關於NCC立法完成 聲明稿2005/10/25

一、我們認為,本次NCC立法歷經朝野激烈衝突完成立法,在關鍵的委員組成辦法方面,包括委員總人數、同意門檻等規定,仍有明顯的政治考量。就傳播與法律專業的理想標準而言,媒改社與媒觀無法對立法結果表示滿意。但在立法最後階段,公民團體主動介入,朝野政黨願意進行協商並採納公民團體意見,納入一定的公民審議精神,則值得肯定。

二、呼籲各政黨在推薦NCC委員以及提名審查委員會委員時,能切實秉諸專業和中立考量,提名與審查過程並盡可能納入公民團體參與,以及採納公民團體推薦與建議。

三、呼籲立法院就NCC成立之後的「作用法」立法細節當中,應特別明訂公民團體參與NCC決策之方法與管道,特別是涉及傳播媒體內容以及執照發換等業務,尤應納入並尊重多元公民團體之意見。

四、NCC不是解決國內傳播媒體問題的特效藥,作為一個以管制市場秩序為主的機構,NCC無法以正面輔導和促進發展的方式,解決我國傳播通訊產業之品質低落、多元性與創意不足等問題。除了NCC之外,政府與國會應該就其他建設性的傳播與文化政策,朝向建立多元豐富之文化環境為目標,加強推動。

期待朝野儘速協商:公民媒改聯盟對NCC爭議的澄清和看法--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聲明稿2005年10月12日

「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昨日再度進行表決,引發朝野對決混戰。

根據今日聯合晚報的報導,民進黨團總召趙永清指稱「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簡稱「公民媒改聯盟」)昨日在各大媒體刊登廣告;趙永清並說道「據他瞭解,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也曾與該聯盟召集人通過電話,表達他支持該聯盟呼籲各退一步,相忍為國的立場,現在民進黨團願意接受該聯盟方案,也已根據該聯盟方案擬好修正動議,現在就請公民媒改聯盟去問馬英九願否接受」。

「公民媒改聯盟」針對趙永清立委以上陳述必須做出澄清:

第一、昨日(10月11日)在各大媒體刊登廣告者並非本聯盟,而是「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雖然廣告內容是刊登「公民媒改聯盟」在10月10日所發出對NCC條文主張的聲明全文,但在廣告最下面有一行字「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呼籲全民支持\"公民媒改聯盟對NCC爭議條文的主張"」。對於刊登廣告之事,本聯盟事前完全不知情,與所有社會大眾一樣,我們發現廣告見報之時也相當訝異,經過查證後,已確定刊登者是「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成員。

第二、「公民媒改聯盟」由66個民間團體組成,採取集體決策的民主運作方式,因此並未推舉任何一位召集人,而是由各團體分工協調,與各政黨和媒體進行溝通,共同推動媒體自律改造和公民社會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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