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中國時報》(第十期/媒觀評論)

文/馮建三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教授)

去年12月11日至今年3月3日,《中國時報》有六篇文稿的標題,凸顯了任教台大已有二十餘年的「張錦華」教授。除一篇是中性引述的新聞稿,另五篇是負面評論,指責張教授的觀點,內中又有四篇集中在六天內(二月底三月初)刊登,包括三篇(退休)教師來稿,以及記者評論一篇。

學者與記者評論外界事務,自然無法免除他人的負面回應,惟中時密集臧否特定人,一方面是重複近年來該報的某些作為,他方面亦可說相當罕見。

2009年6月,中時以廣告形式「敬告」數位政務官與學術工作者。繼之,2010年與2012年「勃谿」兩家報紙。2013年7月至12月,中時質疑傳媒與金融同業與傳播主管機構的關係,最後再以政務官是「大騙子」系列評論收尾。今年1月24日,中時整版「敬告」「台灣各大新聞媒體老闆」有關稅務新聞的報導方式。

中時對張質疑背離職業倫理

就此來說,中時近日對張教授的言論,相較於前段引述,竟然已屬溫和。說罕見,因為張教授是「密集遭殃」的第一位學界工作者。
中時的這些評論有道理嗎?至少三月這篇很難說「見仁見智」。張教授比較了英美與兩岸三地共十份報紙、數百則新聞有關新疆的報導後,二月下旬參加在中研院的討論會,口頭發表其研究所得。她的見解是否允當,自可評論,但中時的三月評論卻以張教授不曾提及的昆明恐怖事件為例,質疑但實際可能變成暗示,乃至流於指控張教授認為昆明慘劇「不是恐怖攻擊」。傳媒的報導或評論,無論是刻意移花接木或是出於無意,均背離了工作倫理,應該補正。

另一方面,批評《中國時報》可以更為準確一些。2009年以來,《中國時報》不再強調丘宏達、余紀忠以「邦聯制」作為定位兩岸關係的選項,這個轉變引來的反應之一,在2012年11月26日首度凸顯,從後台到了前台。當日,近百位學生甘冒濕冷天候,群集行政院前,提出「反中國因素干預」等四項訴求,呼籲政府對旺中集團擬購併某些傳媒的案件,明確表示意見。今年元月,香港《明報》突然更換總編輯劉進圖,二月底他遭歹徒「滅口謀殺」未遂,遂讓反對「中國因素」或僅是其捕風捉影者,激發了憂慮與同仇敵慨的心理,眾多港台人為劉進圖事件而疾聲抗議,原因在此。

「中國因素」應有多元討論

反對什麼「中國因素」?似乎是指中時「親中」。但親中是指什麼?中國何以不能親?在此,被指為親中的媒體,以及作此指責的人,似乎反而竟然有共通之處:雙方都是假設「只有一個中國」,亦即「掌權集團」代表了中國。

但眾所周知,掌權集團無分中外,不會永遠掌權,換人、換集團執政只是遲速。其次,掌權集團內有歧見,對於其國、其社會的應然走向,或許仍然會有不同乃至衝突的看法。愈是能夠滿足醫療教育住房、就業育兒養老送終及其他社會權、永續環境及動物權、尊重表意及結社自由與性別認同及宗教信仰、反對美國為首的霸權秩序但同時改善少數民族政策並支援另類國際關係(如拉美九個國家成立了ALBA聯盟,強調公平而不是自由貿易)的中國,愈是沒有必要反對,反而可以親近,雖然屆時兩岸是要一國兩制、兩國一制、

兩國兩制或邦聯制,應該還是會有爭論,但反中的必要、理由與訴求力,勢將與現在會有很大的差別。

假使限縮至傳媒領域,又假使批評中時的人認為該集團選擇的不是中國人民的最大利益,而是對岸現階段的掌權派,同時掌權派的利益又不符合人民的利益,那麼,無論作此選擇的是個人或傳媒集團,都該反對。此時,批評這個媒體集團的力量,仍然還有一個問題有待推敲:反對這個集團以購併方式來擴張其影響力,是否足夠?防堵是消極作為,不得不為,但其效能不比積極因應。

積極應對「中國因素」良方

除了各種自發傳媒所提供的另類聲音,必須考量的選擇方案是,在台灣建構一個規模至少不小於,而最好是比其更大的傳媒力量,並且是以另外一種有利於台灣、有利於中國、有利於兩岸關係進展、有利於世界的視野與相應的物質基礎,從事生產與流通影音圖文的內容,出面與這個集團進行有效的競爭,將其淘汰。此時,任何傳媒事業主如果不計影響力的減弱至消逝,願意繼續自行或讓人出資,就只想要逞其力挺當權集團的發言於不綴,外人可以不予置喙。

現在的問題是,我國現存的報章雜誌、電子傳媒或其匯流,其質量與規模都不足以承擔這個重責大任,爭取社會支持,要求政治系統回應這個需求,是在反對惡質壟斷的同時,必須合併提出的改革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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