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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雙方都該退一步

朝野政黨為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僵持不下﹐眼看週二即將進行表決﹐但是至今仍未達成任何基本共識。此一僵局反映的是過去幾年來朝野政黨之間缺乏互信的政治格局。事實上﹐任何體制的設計都無法完全背離當時的政治或社會情境。同樣是民主體制﹐不同國家有不同的選舉制度或憲政體制﹐反映的往往是當時各方利益的政治考量﹐在儘可能兼顧彼此利益的情形下﹐取得雙方都不見得全然滿意﹐但是可以接受的結果。

以目前朝野政黨對通訊傳播委員會組成方式的立場而言﹐執政黨認為應由行政部門提名任命﹐立法部門行使同意權並予以監督﹐就體制設計而言﹐是合理的。因為許多國家類似的委員會﹐都是以這樣的方式來組成。然而﹐執政黨此一版本的最大困境﹐是無法克服目前朝野缺乏互信﹐而又由在野黨掌握國會多數的政治事實。在野黨在此事上堅拒由行政部門提名任命﹐就體制設計而言﹐其實也並非沒有前例可循。過去幾年政治情境和台灣類似﹐一樣是朝小野大﹐一樣是缺乏政治互信的韓國﹐或是有左右共治經驗的法國﹐在類似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組成上﹐就是由行政部門及國會分別提名。然而﹐韓國及法國的體制雖然與其他國家不同﹐但是也並不像在野黨版本一樣﹐全然由各政黨按照國會席次比例來提名任命﹐仍然保留了對於行政部門提名權的尊重﹐而非徹底將行政部門排除。真若按照在野黨版本進行﹐那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會變成由國會提名任命﹐也由國會監督的局面﹐從體制的角度而言﹐並不合理。

在朝野政黨僵持的情形下﹐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近日提出折衷版本﹐一方面在提名上建議導入行政部門及國會分享提名權的設計﹐兼顧朝野雙方的立場﹐另一方面也強調有公民參與機制的提名審查委員會﹐讓未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員任命過程﹐能夠更公開透明﹐接受社會檢驗。公民團體建議在目前朝野雙方已經同意的通訊傳播委員會所涵蓋的九個專業領域中﹐每一個領域由行政部門推薦一人﹐國會推薦兩人﹐然後由國會依照政黨比例推薦學者專家及公民團體代表﹐組成提名審查委員會﹐在審查過程中﹐以類似公聽會的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最後決定委員名單後﹐由行政院長任命﹐國會同意。此一折衷版本﹐即使不為朝野雙方所接受﹐也至少應該成為朝野雙方擺\脫惡鬥﹐打破僵局的起點。

如果在野黨堅持以國會多數通過目前政黨比例的版本﹐除了前述體制的問題外﹐在野黨的勝利造成的會是朝野之間更大的裂痕﹐絕不符合人民期待。同樣的﹐執政黨如果無法正視目前朝野缺乏互信的政治格局﹐發揮智慧與創意進行協商﹐則執政黨也會持續背負想要箝制媒體的指控。

作為一個新興民主國家﹐台灣在體制建立或變動的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問題﹐其實有許多經驗和其他的新興民主國家類似。朝野政黨持續惡鬥的結果﹐對台灣民主造成的最大傷害是讓一般公民對公共事務感到厭煩或冷漠。關心媒體改造的公民團體試圖在立法與行政部門之間﹐創造公民參與的空間﹐既是對民主發展的關切﹐也確實冀望朝野政黨能各退一步﹐相忍為國。

(本文作者黃長玲為台大政治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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