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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民新聞超越主流媒體

2010年6月9日苗栗縣竹南鎮大埔十塊即將收成的農田,遭到20部怪手開挖,當地各路口均有警察管制,只有住戶才可通行,並要查看身份證件。事件的緣起是因為苗栗縣政府與內政部為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的竹南基地,著手將大埔里的23公頃土地劃歸都市計畫使用,而在2008年3月因群創光電建議擴大事業專用區,因此,縣府把大埔里強制徵收區域的範圍增大到28公頃。

媒體真的會殺人

(蘋果日報標題:真怕下次上課看不到她)

陳炳宏

2010年05月31日蘋果日報

常有精神科醫生或心理衛生專家強調,有些人會因為媒體過多的自殺新聞報導,而引發或增強其自殺動機,因此呼籲媒體應減少自殺新聞,以避免製造媒體殺人事件。面對這類說法,我過去從未認真思考過,這事若發生在我身旁,我會如何面對?但最近媒體的自殺新聞報導,對我而言,卻真的可能變成活生生的媒體殺人舉動。因此,當近日媒體大篇幅幫富士康在數這是第幾跳時,每次數字往上走,我的心就往下沉。

最近有位患重度憂鬱症的學生與我分享,自殺新聞常讓她在夜深人靜時,產生自殘的舉動,甚至自殺的念頭,害得她家人選擇電視新聞時都很小心,甚至對她夜裡的一舉一動都很注意。她認為自殘或自殺舉動都不是她自主意志可以控制的,但她問我,是不是有辦法可以控制或改變嗜血成性的媒體?這真是大哉問,因為身為教新聞傳播的老師,最無力的情況就是當周遭的人批評媒體,或因媒體內容而困擾時,我不僅無力去為媒體的惡行作任何辯駁,更無能為力去幫助這些媒體受害者,有時真後悔自己為何因教新聞傳播而成為過街老鼠?

擔心媒體便宜行事

哪國公廣 有此獨立佳績

日昨報載,部分公共廣播電視基金會董監事再次召開記者會,咬定新聞局「加害公視獨立自主性」。

這個指控有些「逗趣」,行政權與立法權「加害」多時,公廣經營團隊卻還是不動如山,不也正好可以作為反面證據,說明公視的獨立與自主空間相當可觀?

NCC與壹電視的三贏策略

NCC與壹電視的三贏策略(陳炳宏)
2010年04月13日蘋果日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再度駁回壹傳媒集團壹電視四個頻道的申請,其中新聞台仍是發照的主要障礙。這樣的結果或許是因為台灣社會對擁有《蘋果日報》的壹傳媒要辦壹電視充滿疑慮,使執照審議委員據此來評斷壹電視可能成為《蘋果日報》的共犯,感覺好像也無可厚非,但壹傳媒應該會覺得很無可奈何吧!

平心而論,要NCC、審議委員,以及台灣社會相信壹電視新聞台不會偏重羶色腥議題,不會有過去動新聞的驚悚畫面,壹傳媒應該要付出更多的心力去除社會各界的疑慮才是!

針對這些疑慮,筆者建議壹傳媒應先說服社會大眾,台灣為何需要再多一家電視新聞台?它跟現在諸多電視新聞台會有何不同?多這家新聞台對台灣電視新聞生態會有何正面助益?多這家新聞台能提供台灣民眾哪些正面的服務功能?多這家新聞台對台灣整體社會有何積極的影響?簡言之,如果壹傳媒能說服大家,壹電視新聞頻道的出現對整體社會有其正面助益,或者至少不會出現大家疑慮的負面影響,那應該可以減少些反對的阻力。

提承諾消弭疑慮

有線電視跨區經營 掠奪遊戲? 還是利益共享?

《有線廣播電視法》十七年來首度大規模修正,將許可系統業者跨區經營,全國可能從目前的五十一個經營區、六十三家業者,變成一個經營區、三家業者,草案即將在公聽會後,預計下個月送行政院審查。

依照這個草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想要完成的系統數位化,未必能夠快速進行;長期來看,用戶的使用費會增加;音像節目品質不容易提升;通訊速度與品質的改善,難以在最大效益的前提下,顯著變化。
 

目前有線電視有五大系統經營者,加上「獨立」系統台,可算成六大。在轉成三大的過程,業者可能採取的方式有二,一是購買或交叉滲透與兼併,二是重複在相同地區建置基礎線路,二者都必然增加業者成本,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該成本必然轉嫁用戶,方式是業者擴大後更有政治遊說力量,屆時假借自由定價之名,取消定費上限並非難以想像,一九九六年以後的美國事例,殷鑑不遠。雖然短期操作的景象,仍舊可能出現業者為了搶用戶,以降價、甚至接近掠奪性定價的方式,讓用戶得到眼前蠅頭小利的甜頭。
 

還在一個追求新聞自由的年代~

本來我也很氣憤的.但是,沒有很久之後,憤怒感,蒸消了大半.取而代之,是一種對於政府格調的悲傷.

 

八點檔 太KUSO了吧

最近網友大量討論八點檔劇情,不是因為八點檔變好看了,也不是因為突然有人開始關心起台灣八點檔生態的積弊。而是毫無邏輯的劇情安排,引發網友嘲弄與KUSO改編,不僅如此,連新聞報導、模仿秀節目都開始針對這些劇情大作文章。

抹黑記者,打壓新聞自由,環保署會不會太過份了?

頭痛瞇了一下起床, 主管傳來MSN訊息表示「環保署又投書了」。 點進頁面一看,環保署針對美麗灣橫山案做 了回應,先是說我不實報導,再冠上沒有平衡報導罪名,然後說:保留法律追訴權。拜託,我才要說你環保署「不實誣衊」又恐嚇記者、打壓新聞媒體自由咧!有點 腦袋可以嗎?媒體記者不是隨便被行政機關嚇的!

不要把記者當賊!

我本來真的很不想為了一個科員,隨意指控講的話,寫一篇文章的.

 

這個政府對於資訊公開的,素養,有時候,還真的不知怎麼評價.我不認為,官員們可以了解,你們做的種種的事,如果是公共議題,如果可受公評,真的沒有理由不讓媒體採訪的.常常聽到說,我們不開放,或者是我們沒有對媒體開放的慣例,開放了會影響會議的秩序,這種屁話可以講得理直氣壯,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莫讓公共媒體成為棄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繼不久前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審查之後,又於日前公布《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徵詢各界意見。依照NCC的修法計劃,可以預期屬於廣電三法的《廣播電視法》修正案,亦將於近期端上檯面。但這些都是以商業媒體為規範主體的法律,又有誰在關切我國公共媒體的法制呢?

 

建構具影響力集團

 

其實,公共媒體的處理議程已無閃躲空間。依據新修正的《行政院組織法》,新的行政架構將於後年1月1日全部啟動,各機關組織法案至遲須於明年1月底前函送立法院審議。換言之,原列新聞局捐贈及補助的三個媒體── 公共電視、中央通訊社與中央廣播電台,將因新聞局的廢除而另定捐助機關。若然,此時此刻不研議三個公共及準公共媒體的走向,更待何時?

 

或許有人認為,三個媒體只是換個編列預算的新單位而已,有何重要可言?事實不然,預算編在哪個單位,不僅是必須處理的法律課題,亦關乎三媒體的發展定位,其意義至為深遠。何況,目前正值數位匯流與傳播生態的劇變時刻,又恰好是廣電法制全面翻修的大好時機,若能全面思考我國公共媒體的發展策略,其影響層面又何只是三媒體而已!

 

基於以上思考,筆者願拋磚引玉,提出現階段建構我國公共媒體體制的淺見,以為各界討論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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