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5
名稱:普立茲(新聞)獎 The Pulitzer Prize
目前屆數:2013年度(每年4月公佈得獎名單)
頒發國家:美國
主辦單位:哥倫比亞大學 Columbia University
目的:十九世紀末美國報業龍頭約瑟夫.普立茲 (Joseph Pulitzer)於1911年逝世,後人依他的遺願於1912年捐贈了250萬美元創建了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 (Columbia University's Graduate School of Journalism),並在1917年設立普立茲獎,皆是為培養更好的記者,鼓勵其辦出更好的報紙,把新聞提高到一個學術性專業的層次。
獎項限制:新聞界的報名者可以是任何國籍,但報名文章必須在美國的周報(或日報)中發表的;創作界報名者必須是美國公民,唯一例外是歷史獎:只要是關於美國歷史的書都可獲獎,作者不必是美國人。
獎項:普立茲獎由最初的”為公眾服務優異獎“一項新聞獎發展至現在的十四項新聞界獎和七項創作界獎。
新聞界獎
- 普立茲優異公眾服務獎
- 普立茲普通新聞報導獎
- 普立茲國內報導獎
- 普立茲國際報導獎
- 普立茲調查性報導獎
- 普立茲釋義性新聞獎
- 普立茲專業性新聞獎
- 普立茲社論寫作獎
- 普立茲漫畫創作獎(1922年開始)
- 普立茲現場新聞攝影獎(1942年開始,1968年分為現場新聞和特寫)
- 普立茲特寫攝影獎(1942年開始,1968年分為現場新聞和特寫)
- 普立茲評論獎
- 普立茲批評獎
- 普立茲特稿寫作獎
創作界獎
- 普立茲小說獎
- 普立茲戲劇獎
- 普立茲歷史獎
- 普立茲傳記文學獎
- 普利策詩歌獎(1922年開始)
- 普立茲非小說類作品獎(1962年開始)
- 普立茲音樂獎(1943年開始)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