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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立茲(新聞)獎

名稱:普立茲(新聞)獎 The Pulitzer Prize

目前屆數:2013年度(每年4月公佈得獎名單)

頒發國家:美國

主辦單位:哥倫比亞大學 Columbia University

目的:十九世紀末美國報業龍頭約瑟夫.普立茲 (Joseph Pulitzer)於1911年逝世,後人依他的遺願於1912年捐贈了250萬美元創建了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院 (Columbia University's Graduate School of Journalism),並在1917年設立普立茲獎,皆是為培養更好的記者,鼓勵其辦出更好的報紙,把新聞提高到一個學術性專業的層次。

獎項限制:新聞界的報名者可以是任何國籍,但報名文章必須在美國的周報(或日報)中發表的;創作界報名者必須是美國公民,唯一例外是歷史獎:只要是關於美國歷史的書都可獲獎,作者不必是美國人。

獎項:普立茲獎由最初的”為公眾服務優異獎“一項新聞獎發展至現在的十四項新聞界獎和七項創作界獎。

新聞界獎

  1. 普立茲優異公眾服務獎
  2. 普立茲普通新聞報導獎
  3. 普立茲國內報導獎
  4. 普立茲國際報導獎
  5. 普立茲調查性報導獎
  6. 普立茲釋義性新聞獎
  7. 普立茲專業性新聞獎
  8. 普立茲社論寫作獎
  9. 普立茲漫畫創作獎(1922年開始)
  10. 普立茲現場新聞攝影獎(1942年開始,1968年分為現場新聞和特寫)
  11. 普立茲特寫攝影獎(1942年開始,1968年分為現場新聞和特寫)
  12. 普立茲評論獎
  13. 普立茲批評獎
  14. 普立茲特稿寫作獎
 
創作界獎
 
  1. 普立茲小說獎
  2. 普立茲戲劇獎
  3. 普立茲歷史獎
  4. 普立茲傳記文學獎
  5. 普利策詩歌獎(1922年開始)
  6. 普立茲非小說類作品獎(1962年開始)
  7. 普立茲音樂獎(1943年開始)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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