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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共同聲明] 譴責執政黨政治介入公視董事補選 要求立委退出審查委員會

近日立法院為進行公共電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補選,根據政黨比例成立了審查委員會。然而,國民黨所提出的審查委員中,竟包括四名現任立委,不僅違反公視法第十三條審查委員應為「社會公正人士」之規定,更顯示出國民黨毫不尊重公視制度之獨立精神。而馬英九政府執政以來,對於公視發展乃至於整體廣電媒體缺乏政策規劃和積極作為,卻出現這種不當介入公共媒體人事、啟人疑竇之舉止;因此我們在此提出譴責,呼籲執政黨不可知法犯法,並應立即將媒體政策導入正途。

根據公視法第十三條(請見文末附件),立法院需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提出之候選人名單。此次國民黨提出的審查委員名單中包括洪秀柱、李慶安、郭素春、孔文吉等四位現任立委,已違反公視法刻意排除立委直接介入審查公視人事,而由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審查委員的基本精神。公視法的設計無非是為了維持公視人事獨立,然而國民黨立院黨團知法犯法,對公視獨立自主之精神毫不尊重。

事實上,國民黨立院黨團已經不是第一次違法。去年十一月第四屆公視董事進行首度提名審查作業時,國民黨的審查委員就包括當時的立委孔文吉與蘇起二人;當時我們即已提出批評,但並未獲得任何回應和輿論關注。 我們當時對於公視董事提審過程的批評,還包括當時執政的民進黨一反前三屆公視董事提審程序慣例,刻意以低調、不公開的方式進行整個程序。當時兩大黨等於共同涉入此一不當操弄公視人事的惡質作為之中。

如今,國民黨執政之後,非但不圖改正民進黨的缺失,甚至故技重施,意圖再次安插現任立委進入審查委員會,令人痛心。

我們在此呼籲,立院各黨團應秉持公義,提名經得起社會檢驗的「公正人士」擔任審查委員,國民黨尤其必須放棄由立委擔任審查委員的違法之舉。相關提名審查程序,也必須做到公平公開。同時,我們更期待,國民黨能真正展現贏回政權、且優於民進黨的政策能耐和道德操守,不僅不應再以不當方式介入媒體,更應儘速提出具體、有效、前瞻的媒體政策,包括公視法的修正工作,以推動我國公共媒體與民間傳播事業的發展。媒改團體將對此持續監督、批評。

附件: 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一至十五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 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 。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 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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