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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黃氏兄弟」瑋瑋被迫出櫃相關報導之聲明

昨日(6/3)《鏡週刊》以〈百萬網紅約回家〉為題,藉由民眾爆料取得的對話紀錄,大篇幅報導Youtuber「黃氏兄弟」瑋瑋透過同志交友平台認識網友的過程。如此以報導強迫公眾人物「出櫃」的行為,引起輿論撻伐。我們認為《鏡週刊》的報導違背了新聞自由下,維護媒體採訪、報導自由,以增進公共利益的目的;內容加深對同志族群的污名與傷害,亦嚴重侵害個人隱私。對此我們有以下主張:

一、目前《鏡週刊》已將相關報導與影片下架,並公告道歉。然而見諸道歉啟事,對於如何避免類似報導再度出現的作法卻付之闕如。我們呼籲《鏡週刊》應對外說明並且承諾,提出例如定期進行內部性別平等教育訓練等,實際避免類似問題報導一再出現的執行方式。

二、民主社會為避免過度的法律限制,造成政府箝制新聞自由的風險。在「三律共管」的架構下,我們期待媒體透過自律機制,維護自身的新聞專業。然而《鏡週刊》此次事件也突顯相對於廣電媒體,平面及網路媒體缺乏新聞自律機制的問題。因此,我們呼籲《鏡週刊》以及各家平面及網路新聞媒體,應成立新聞自律委員會,回應各界期待。

三、根據大法官釋字689號解釋理由書,當新聞採訪侵擾他人隱私權,「須衡量採訪內容是否具一定公益性與私人活動領域受干擾之程度」。此次報導內容因揭露個人隱私,導致「強迫出櫃」的結果。我們呼籲各家媒體應避免再以獵奇角度報導個人隱私,造成個人與特定群體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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