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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工會新聞稿:董事長總經理選舉應公開透明

公視基金會將於12月13日選舉第四屆董事長,公視產業工會12日透過公開聲明,呼籲所有新任董監事,以實際做法達成資訊公開及產業民主等目標。 工會聲明如下: 1.董事長選舉過程應以視訊直播方式全程公開。 2.儘速決議「開放工會代表全程列席 董監事會」。 3.總經理遴選過程應透明公開,並要求候選人公開經營理念及未來具體作為。 工會代表一行八人,今天下午也拜會公視代理董事長朱台翔,當面提出以上訴求,獲得朱台翔的正面回應,她表示樂意把工會訴求傳達給新任董監事會。公視工會強調,資訊更透明、決策更民主、讓員工專業聲音順利注入董監事會,將成為提升公廣決策與執行品質的助力,也是公廣集團興利除弊、落實改革、贏得社會支持的必要條件! 新聞聯絡人:公視產業工會秘書 孫雪玲 0919 511 081 聲明全文: 資訊透明,專業共治,抓穩改革契機 公視工會對第四屆董監事會的期許與呼籲 上星期四,公視第四屆董監事會在紛嚷與質疑聲中召開,而原訂的董事長選舉也因此延後。這幾天,三位有意角逐董事長的董事,公開提出了他們的競選政見與承諾,接受各界檢驗。我們樂見新任董監事會呼應工會與媒改團體先前的籲求,讓決策資訊透明化有個好的開始。 不過這幾天,我們也看見平面媒體、網路流言謠言滿天飛,或謂上週四董監事會其實已關起門來選舉董事長,只是沒人票數過半;或謂公、華視總經理人選已經內定…等等。

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公視第四屆董事長選舉及總經理遴聘之公開意見書

首先,我們肯定第四屆公視董事會聽取外界意見,讓董事長候選人公開提出政見,供各界瞭解與檢視。不過,公布方式並未設計方便的回饋平台,而公布的時間亦非常短暫,讓公共討論的意義大打折扣,希望董事會能夠在即將到來的公視與華視總經理遴聘上,有所調整與改善。我們認為,在面對公廣集團發展的關鍵議題上,三位董事長候選人政見的著墨所在,似乎仍流於「理念」多於「作法」,「希望」多於「主張」。因此,我們期待三位候選人在改選董事長之前,能夠對這些議題,提出更明確的補充政見和承諾。我們更呼籲,全體董事在選舉董事長時,必須代表公民關心並檢視候選人在這些議題上的立場和主張,是否能真正符合公共利益和有助於公廣集團之發展。

我們認為公廣集團當前發展的困境,集中在兩個主要面向:公視法修法與集團整合與管理。這兩大面向又可各自區分出各兩項,總共四項重要議題。在公視法修法方面,最關鍵的是:(一)集團架構與組織重整;(二)經費問題與調整。在整合與管理方面,最關鍵的是:(三)內部員工民主與合作;(四)公民參與和近用。這四項議題我們分別簡要說明如下,並請三位候選人補充回應。

(一)集團架構與組織重整
公廣集團因為修法未能同步進行,已出現許多窒礙難行問題,必須即刻以修法方式達成實質整合,統一治理和管理架構。我們認為,新任董事長必須對這項議題有更明確的規劃和思考。

華視工會採訪通知

在公視基金會新任董事長遴選之際,華視工會對諸位新任董事未能即時接納公、華視工會所建議的「拒接聘書、不要開會」,深表遺憾!
雖新任公視董事會願意回應社會期待,將各候選人之政見公開在公視網站上,而非於上禮拜之臨時會議閉門決定新任董事長,但仔細閱讀三位候選人對台灣公共廣電之願景,只覺輕描淡寫、避重就輕,未能切入過去一年多來以「公廣集團」作為一個虛擬組織框架公視、華視、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宏觀電視台五家電視台,在華視內部引發的種種反彈。

種種操之過急的運作,再加上12月11日經濟日報對於未來公、華視董事長、總經理人選之報導,已讓原本公正中立的公共廣電事業蒙上政治陰影。華視工會認為,實有必要在此之際向社會各界提出我們的訴求:

拒絕政治黑手伸入公廣集團!

公開遴選華視董事長、總經理!

採訪時間:96年12月12日 中午12:30

地 點:華視大門(光復南路100號)

與會人員:巴正坤(華視工會常務監事、員工董事)

蔡立沂(華視工會常務理事)

管中祥(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

陳曉宜(台灣記者協會會長)

洪貞玲(媒體改造學社執委)

新聞聯絡人:林奎妙 0919-125-579、02-8772-3250

言論自由權的前提—從三立股權爭議談起

九○年代流行一時,作為台灣政治自由化運動主調之一的「黨政軍三退媒體」主張,在2003年年底因《廣播電視法》第五條條文的修訂而落實了。該法要求「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以及「政黨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為的是避免政治力插手媒體經營。咸信:媒體是公眾的看門狗,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是言論自由的實踐場域,因而不應被政治勢力沾染干預。

因著這個法令,舊社會遺制下的政媒不分現象應於2005年底前改正,民進黨大老蔡同榮也就辭去民視董事長職務,國民黨也就處份掉中廣、中視的所有股權。但是到了2007年底的今天,三立電視台的股權爭議,再次提醒我們政治力與媒體交纏的現實。這個現實不只突出了法令的不足,更突出了當代「言論自由」的荒謬性,即:言論自由的前提,是私有財產制。

1207 媒體新視界─板橋社區大學「別讓媒體綁架我的孩子」課程學員分享

1207 媒體新視界─板橋社區大學「別讓媒體綁架我的孩子」課程學員分享

主持人:管中祥

來 賓:板橋社區大學學員與老師

頻 道:教育電台(全國聯播)

精采內容:
本週位您邀請到板橋社區大學「別讓媒體綁架我們的孩子」課程學員,請他們來現場與大家分享身為一名家長、一名幼稚園老師、一名奶奶、一名國小老師的心情,看看現在媒體怎麼影響到自己與小孩的生活,而大家又是如何應對的。此外,在上完這門課程後,大家又有怎麼樣的心得與您分享!!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聯合聲明

公共電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即將就任,本社對新聞局主辦的董監事提名與審查過程的諸多瑕疵表示遺憾,提出五點聲明如下:

1. 本次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組成不當,提名審查作業缺乏透明性及嚴謹性,本社已於11.26發表聲明,呼籲重啟提名與審查程序。但新聞局至今對此訴求置若罔聞,完全無補正與改過的誠意。因此,本社重申,重新啟動公視董監事提審程序,是最具正當性與合法性,也最有利於公廣集團未來發展的作法。若新聞局仍執意不重啟提審程序,陷本屆董監事於不義,建議新當選董監事考慮暫時不接聘書不就任。

2. 公視全體新當選董事就任前應公開說明擔任公視董事的理念,並且表明未來三年堅守崗位、善盡職責的決心。

3. 新任董事長選舉應公開,新聞局及各政黨不應介入或企圖影響董事長選舉結果。

4. 新任總經理遴聘應公開徵選並接受各界推薦,遴聘程序應比照或比現行原、客台長遴聘作業更為嚴謹,而非由董監事會自行決定。

5. 董監事會應開放公視工會代表列席旁聽。新聞局應推動修法,明訂勞工董事的席次和產生方式,落實產業民主之精神。

1130 媒體新視界─新聞報導的力、理、禮、利

1130媒體新視界─新聞報導的力、理、禮、利

主持人:管中祥、蔡蕙如

來 賓:許瓊文(政大廣電系助理教授、曾任記者)

頻 道:教育電台(全國聯播)

精采內容:
報導社會新聞的份際在哪裡?記者在報導中將被害者家屬變聲、馬賽克,就是好的報導嗎?媒體觀察站特地為各位聽眾邀請到政大廣電系老師許瓊文,一起探討在社會新聞中,記者應該如何採訪、面對受害者與其家屬,除了最後報導的呈現外,在採訪過程中又應該有什麼作為。

觀眾應團結,團結真有力

「(這個節目「東南西北」)應列為輔導級,…或是鎖碼頻道。不然受傷的都是我們大人還有無辜的小孩…,罰款不是最好的勸導方式,只有罰錢交差事無法解決這爛台的所給大家的不良影響的!」

「現今社會亂象環生,又逢晚間家庭共同收視之時段,卻出現(民視頻道的「愛」)愛不到就要不擇手段得到,也要別人得不到的殘暴內容,叫我們怎麼教育小朋友。…媒體應該對社會亂象負點責任,…不然大家以後也學習,社會如何安寧。」

「難道普通級規範可以教導小孩兒童去強暴別人,甚至去拿槍殺人嗎?NCC的公正在哪裡呢?請NCC確實處理,若不處理將抵制NCC…」以上是最近(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5日)觀眾投書「電視妙管家網站」的意見。在網站上,觀眾表達了對商業電視的不滿,可歸納成三個論點。第一,商業電視充斥太多不當的內容、足以危害社會,尤其可能對兒童造成不良的示範。其次,雖然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有分級制度,但這些有問題的節目卻放在普通級的時段播出。第三,對於這些有問題的節目題,NCC卻只有消極管制(罰款了事),或根本不管。

[活動訊息]媒體裡的人口販運圖像-誰是人口販運新聞的「界定者」 座談會

為了解媒體從何種角度與框架呈現此類新聞,如何再現人口販運新聞各類當事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及婦女救援基金會於2007年1月至4月針對台灣五家主要報紙(中國時報、聯合報、聯合晚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進行系統性監看與分析。11月30日下午2:00,婦女救援基金會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將公佈人口販運新聞監看分析結果。

通傳法草案vs.國家通傳政策

今年九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首度對外公布「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此法案將攸關所有通訊傳播產業發展,由於業界跟學界對NCC提出版本尚無共識,因此許多學者及業者呼籲,NCC應再彙整各界意見,盡量放慢腳步,不宜倉卒立法。 儘管NCC已經分別在九月及十一月舉辦兩階段公聽會,也迅速完成第一次的修正版本,但兩次公聽會中各界不僅沒有共識,甚至不少與會者質疑目前版本對產業有弊無利,更有數十個公民團體憤而退出公聽會,以抗議通傳法草案枉顧公共利益、刻意圖利財團。

雖然NCC認為兩次公聽會已經善盡資訊公開之責,許多對NCC及通傳法的批評其實是誤解了草案內容;不過正由於通傳法是如此重要卻又如此複雜,因此NCC實在有必要放慢步伐,以更謹慎、更穩健的態度來面對這部法案。

因應數位匯流 法令須與時俱進

這幾年來,無論產業界、學界、消費者甚至是政府機關,都充分感受通訊傳播產業的大幅變化。科技的快速演進顛覆了傳統通訊及傳播方式:手機、電視、廣播、網路等原本壁壘分明的產業,如今正以不可思議的速度,進行無限可能的突變、增強以及重組。

問題是:人人都知道通訊傳播正在革命,但沒有人清楚未來到底會如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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