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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觀新聞稿]民間團體同呼籲 停止連續劇化的「鐵路怪客」新聞報導

針對近日南迴鐵路火車出軌案不當新聞報導,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及智障者家長總會,今 (25) 日共同要求媒體停止連續劇式的報導,並應遵守「衛星電視新聞頻道自律公約」,回歸公共安全理性討論範疇。媒觀董事長管中祥指出,火車出軌本是公安議題,但因各家媒體爭奪收視率,新聞內容日趨瑣碎化、個人化、英雄化,也侵犯相關人員的隱私。不僅浪費社會成本,影響檢調辦案與社會觀感,基層媒體工作者的工作專業也受到上級長官的踐踏。管中祥呼籲,媒體應立即停播「鐵路怪客」荒謬報導,並落實「衛星電視新聞頻道自律公約」,以精確查證、完整平衡的專業原則處理重大社會新聞。 智總副秘書長孫一信對此表示,「台灣媒體病了」,「都不討論公共政策」,反而李泰安何時回到家可以成為一則新聞。透過媒體密集報導,整起事件已被簡化為「英雄」與「兇手」的兩極對峙,台灣社會則在這樣的氣氛中反覆被撕裂。孫一信建議,媒體應該妥切扮演社會公器的角色,而非一再違反新聞自律公約,破壞社會和諧。 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重申「偵查不公開」的重要性,並呼籲法務部對違反「偵查刑事案件處理注意要點」之檢警調人員開罰。他說,「偵查不公開不是口號、不是酬庸的工具」,是必須確實執行的原則。為杜絕媒體荒謬報導,洩漏偵查資訊或擅自接受媒體採訪者,法務部都應徹底調查,施予處分,以確保刑事案件相關人士的隱私與名譽。

記協針對南迴搞軌案李泰安新聞之處理方式的三點提醒

針對南迴鐵路翻覆案之關係人李泰安近期的相關新聞報導,已引發「報導失焦」等若干批評。有鑑於「新聞媒體」實質包含下列三種成員-記者、新聞部門主管、媒體經營者,因此,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於上述三種成員,提出下列幾點提醒:一、 檢調進行中的司法案件,基於檢調單位應秉持之「偵查不公開」以及新聞媒體應持守之「採訪的任務在於發現新聞、調查真相」的兩種(有時互有衝突的)原則下,媒體派員長時間駐守於新聞當事人的生活週遭,甚至將其生活的諸多細節記錄傳達,而製播出與案情無涉之新聞內容,因而徒然招致各界「報導失焦」、「藉炒作新聞話題,以刺激收視率(或閱報率)」之批評聲浪。此舉並可能引發「浪費新聞資源」、「置『新聞媒體為社會公器』」之專業理想及公眾期許\於不顧」、「商業(收視率或閱報率)影響公共領域」之虞。

二、提醒新聞媒體應謹守新聞工作者及受訪者之分際,謹慎於勿受相關人士(如:檢調單位、新聞當事人)之操弄與利用,尤其是在涉入司法案件的關係人之相關新聞報導,其焦點應鎖定原涉案件本身(或其他亦可能牽涉之不公義事件)進行調查與報導,若對受訪者的友善接受採訪之一切言行予以「有聞必錄」,未以新聞價值進行嚴格篩選,乃是未善盡「守門人」之責。

[2006/5/25採訪通知]請停止「鐵路怪客」的荒謬報導記者會

新聞不是連續劇、媒體不要踐踏自律承諾
--請停止「鐵路怪客」的荒謬報導
記者會

時間:2006/5/25 上午10:00-11:00
地點:台北市NGO會館(台北市青島東路8號)
主辦單位: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出席人員:
高涌誠(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孫一信(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秘書長)
沈素如(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秘書長)
管中祥(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南迴鐵路火車出軌事件」原本是與民眾生活、社會安全高度相關的公安議題,卻因為各家新聞台競爭收視率,搞成荒謬鬧劇,不但模糊新聞焦點、浪費社會成本、侵犯隱私,並且強迫觀眾收視、排擠其它重要新聞。同時,此種「看圖說故事」、「作文比賽」的報導方式,造成觀眾收視群益受到影響,各種明示、暗示李泰安涉案的臆測式報導形同媒體審判,影響檢調辦案與社會觀感,基層媒體工作者的工作尊嚴也受到上級長官的踐踏。
對於「鐵路怪客」連續劇式的荒謬報導及相關現象,「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聯合「民間司改會」、「智障者家長總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對媒體的脫序荒謬表現提出呼籲。

媒觀針對原住民電視台諮詢委員會設置與總監遴選辦法之建議

[size=x-large]依[/size]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規定, 2007年起客家、原住民等電視頻道之節目製播將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因此再經過與各界人士磋商之後,公視基金會已於日前擬妥客家與原住民電視台諮詢委員會設置及總監遴選辦法之草案。媒觀支持族群電視台與公共電視集團之力量結合,但也認為原住民電視台部份的草案內容尚有修改與進步的空間。

因此針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原住民族電視台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與「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原住民族電視台總監遴選辦法草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建議如下:

一、針對「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原住民族電視台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草案」:

1.草案第三條,建議修改為「原住民族電視台諮議委員會至諮詢委員七至九人 。但召集人得視當次議題需求,增聘專業人士至多五位擔任專案諮詢委員工作。前項諮議委員會行使職務時,如遇有與其利益相關之案件時,應即主動迴避。利益迴避相關之事項由公視基金會訂定之」。

2.草案第四條第二項,建議修改為「原住民族電視台諮議委員會之成員,其為原住民籍者以超過二分之一為原則 」。

對公廣集團新聞整合的願景與建議

作為深深認同公共價值的第一線員工,我們樂見公視與華視新聞部,透過資源整合與共享,一方面讓華視新聞走出商業窠臼,帶進更多公共思維;另一方面也讓公視新聞注入民營化的活力,攜手提升公廣集團新聞品質與影響力。最近,我們整合了新聞部多位同事專業意見後,提出以下呼籲與建議:
※置入性行銷問題應儘速解決,以正視聽

我們深知公廣集團整合,華視新聞必須兼顧商業營收與公共價值,在台灣是個前所未有的試驗與考驗,我們籲請公廣集團決策者,在華視新聞轉型時刻,勿以「收視率」、「收入虧盈」作為唯一檢驗標準,而應該確保華視新聞在服膺公視法精神與公共利益前提下,走對的路,然後在對的路上求品質的提升。

我們深知唯有徹底避免新聞置入性行銷,公廣集團新聞的公信力與獨立自主,才可能站穩第一#27497;。華視新聞現仍存在的置入性行銷合約,是公廣集團成立前的舊問題,必須實事求是盡快解決;同時,我們也籲請公廣集團決策者,儘快透過實際行動或公開宣示,告訴全國觀眾:華視新聞不做置入性行銷,公共利益擺中間。如此,必能贏得來自民眾與第一線員工的認同。

※應設法挹注華視財源,讓華視新聞專心拼公共

台灣記協嚴正譴責WHA三度拒發我記者採訪證,普世化的人權與新聞自由之價值淪為國際政治祭品

將於本月二十二日(週一)於日內瓦召開之第五十九屆「世界衛生組織大會(WHA)」,已確定拒絕發予來自台灣媒體的記者須經申請的採訪證,此為台灣媒體自2004年以來第三度無法進入WHA採訪。對此,代表全球一百多國約五十萬名記者會員的「國際記者聯盟(IFJ)」今年繼續向聯合國及世界衛生組織(WHO)表達關切與譴責,並認為此一拒發政策乃出於內部的政治動機;在國際上非常活躍、積極為新聞自由及記者權益而採取行動的「記者無疆界組織(RSF)」亦繼續為台灣記者發出不平之鳴,要求聯合國重新考慮此一不公允之採訪政策。「The Free Media Movement(「自由媒體運動」組織)」亦發函給聯合國及WHO表示聲援台灣記者。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簡稱為「台灣記協」)」除了自四月底開始為台灣記者向IFJ申請『國際記者證』(以利進入國際場合之重大會議中採訪)之外,並陸續向國際記者團體發出請求聲援之信函。今(十九)日並直接致函聯合國秘書長安南(Kofi Annan)及WHO執行長李鍾裕(Lee Jong-Wook),再度重申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自由資訊權,並嚴正呼籲—使新聞(採訪活動)得以回歸新聞的本質與場域,而勿受政治等外力干預,以免再度重創新聞自由與平等人權。

南洋姊妹獲得遲來正義

前年12月份的《獨家報導》雜誌,刊出一篇名為「優質越南佳麗盡在台灣」的報導,但其實是為一家國際婚姻仲介公司所作的行銷廣告,用流行語來說,是婚姻仲介公司在《獨家報導》雜誌的「置入性行銷」。 該文內容杜撰化名「小鳳」的外籍配偶,在台灣遭受各種可憐際遇,包括身心障礙丈夫「因病纏身脾氣不佳,讓小鳳感到無力」、「小鳳現在已經有一個一歲多的寶寶,所以必須在家帶小孩」等情節,而雜誌所刊載的「小鳳」照片,卻是當時擔任「南洋台灣姐妹會」理事的阮延紅小姐參加某次公共議題活動時的照片。阮小姐的先生並非障礙者,她也尚未育有子女,何來報導中所指的一歲寶寶,因此,她委請律師向《獨家報導》提出該篇報導侵害肖像權並涉及誹謗,要求《獨家報導》道歉。

外籍配偶也有人權

阮小姐並非第一個因為媒體報導而受害的外籍配偶,更多在跨國婚姻中的新移民女性,早已在媒體權的不當擴張之下,任意輕率地被對待過。

調解會要求回復與陳文賢僱傭關係 但資方代表拒絕

文:中時工會理事會

中時工會常務理事陳文賢遭報社惡意資遣一案,已於95年5月15日(一)召開首次勞資調解會。會議最後做出的調解方案為『回復與陳文賢之僱用關係』,但資方代表不願接受該方案,讓調解宣告破裂。 上午九點三十分,在勞工局四樓的會議室裡坐滿了50餘位前來聲援相挺的工運團體、工會團體、中時離職會員,以及其他關心本案的朋友們。陳文賢以及其他工會幹部代表勞方,一字排開坐在發言席上,常務理事史忠勇首先嚴正抗議報社不尊重今天的調解會,社方的主管一個人都沒到場,只委託一個「外人」-理律事務所的蔣大中律師代表出席,根本毫無誠意,存心要讓今日調解破裂。然而資方代表蔣大中此完全沒反應,仍是自顧自低著頭做筆記。

於是調解會就從史常務的抗議聲裡正式開始。

[本文轉貼自苦勞網]中時非法解雇陳文賢 調解不成立 北市勞工局將朝打壓工會方向認定

■苦勞報導2006/05/15

  果不其然,中時工會常務理事陳文賢的勞資調解,在資方只派出一名小律師代表放話:「絕無轉圜空間」下,宣告調解不成立。隨後工會拜會北市勞工局局長師豫玲,在工會的強烈要求,師豫玲鬆口表示:「高度懷疑中時非法解雇工會幹部,將立即進行勞檢,十天內回覆。」  今天於北市勞工局召開的調解會,有滿場的友會幹部聲援,雖然勞方調解委員鄭村棋不斷質問:「為何去年底裁撤陳文賢就職的校對部門,但今年3月才決定解雇?」、「有沒有故意挑工會幹部開刀?」等等問題,但資方代表,卻像錄音機一樣,一直以「資遣陳文賢是經營高層在虧損及業務緊縮下,不得已的決定」 作回應。

  資方代表甚至為了逃避勞方質疑有錢亂投資、沒錢雇勞工,還堅決否認中時有投資中天及三中。在資方擺明沒誠意談的情況下,最後調解會主席宣佈資方否決「回復陳文賢僱用關係」調解方案,調解不成立。

  隨後中時工會及友會前往拜會師豫玲,工會指出,資方知道陳文賢在中時工會的重要性,去年底校對部門裁撤時,還曾經以退休金標準利誘陳文賢自請離職,但陳文賢拒絕後,曾和工會有多達10次向資方表達轉換部門繼續工作的意願,但在許多的部門都還在招聘新員工的情況下,仍然在今年3月28日宣布於5月1日資遣陳文賢,所謂的「業務緊縮」,根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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