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上半年適齡兒童電視節目評選結果公佈記者會--分享篇

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節目製播品質、提供兒童更好的觀看節目環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針對新播或新製且已經持續播出超過一季或以上之兒童節目(觀看年齡層設定在12歲以下),由專家學者、基層教師、家長與NGO組織工作者等四大領域組成評審小組,共同參與評選作業,評選出適合12歲以下兒童觀賞之適齡兒童電視節目,並給予「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在評選結果報告書完成後,製作「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節目單,供民眾免費索取,作為父母、兒童選擇收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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