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03/35059216
備受矚目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已於日前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朝野立委雖就媒體整合「紅線」與編輯室公約等相關條文達成共識,但有關設置「媒體多元發展基金」一事,卻因若干立委反對而遭擱置。反媒體壟斷之目的既在於維護多元,為媒體整合劃定紅線實乃消極作為,若不能以積極措施支持媒體的多元發展,再多的紅線最終仍可能淪為虛線。
不容諱言,一如許多西方民主國家,台灣傳統新聞業為了解決經營問題,近年來裁員減薪時有所聞,關門歇業者亦不在少數,其結果新聞品質大受影響,不僅錯假之事層出不窮,許多重要的新聞領域如地方、國際與調查報導,亦大幅萎縮。加上所有權集中引發言論單元化的憂慮,益使新聞業重建的課題,格外顯得迫切。
政府補助早有先例
許多新聞自由的崇尚者反對政府提撥任何經費補助媒體,或設立任何基金挹注媒體,認為政府不需要為新聞業的生死操任何心,亦不需要為新聞生態的敗壞負任何責,甚至誤以為政府從來不曾以經費協助媒體,只要政府出錢就是新聞自由的殺手。
此次反媒體壟斷立法的諸多版本中,公民團體特別提出設置「媒體多元發展基金」,以健全台灣媒體產業發展,提升新聞素質的構想,可以說正是對此種思維的根本反思。
反對設置「媒體多元發展基金」者,擔心此舉將授政府介入媒體運作之柄,極可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此一擔憂不能說毫無道理,但凡事皆有利弊,若能妥善訂定基金管理機制,勢必利多於弊。
何況政府補助媒體早有先例,從早期對報章雜誌的郵政津貼,到社區報紙、地方新聞以及公共電視的捐助,都是例證。近年來,全球民主國家設置新聞相關基金的呼籲更是時有所聞,對於基金經費的來源,亦多認為不必限於政府預算,尚可取自商營傳播事業或消費者。
例如英國「媒體改革聯盟」(Media Reform Coalition)去年向政府建議設立「公共媒體信託」,主張由市場佔有率高的媒體及獲利豐厚的大型網站,提撥一定比率的淨利,來補助個人或組織實踐公共利益的新聞業。
英國上議院傳播委員會去年2月亦曾提出以媒體業者罰款設置調查報導基金的政策建議。無獨有偶,美國的媒改團體「自由媒體協會」(Free Press)同樣呼籲設置「公共媒體信託基金」,要求政府以擴大撥款或向家用電子裝置的消費者徵收費用等方式,補助公共媒體。
籲設媒體信託基金
事實上,由獲利良好的商業媒體交叉補貼公共利益新聞業的作法,瑞典及荷蘭都曾實施過。顯然,設置「媒體多元發展基金」來協助公民與專業新聞工作者的教育訓練,推動關乎新聞產業發展的調查與研究,以及支持獨立、公民、社區等足以反映社會多元觀點與利益的第三類媒體,不僅沒有牴觸新聞自由,更有助於民主政治的發展。在此反壟斷法立法的關鍵時刻,朝野政黨切莫為德不卒,以致維護多元的目標功虧一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