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怪獸|心得分享

文|空少(元智大學社政系學生、媒觀實習生與志工) 

台灣人每天無時無刻都在看新聞,早上出門前邊吃早餐邊開著電視聽新聞,中午在餐館邊吃著中餐,邊抬頭並且目不轉睛地看著牆上電視的新聞,晚上回到家,全家聚在一起,還是在看新聞,乍看之下,台灣人似乎很關心各地發生大大小小的所有事,但是這些播報出來所謂的「新聞」,真的是正確的?是公正的?是客觀的?假如答案是否定的,那這樣台灣人如此熱切地看新聞,是否流於盲目?然而,新聞又為什麼必須是正確、公正、客觀呢? 

台灣的各家新聞台特色便是有很明顯的政治傾向,例如對於同一政治事件,藍綠兩陣營的電視新聞台,絕對是用不同角度播報,總統選舉時即可明顯看出;不但如此,台灣新聞也常會在一則新聞的最後自行加入主觀的見解,例如馬英九參與了慢跑的活動,新聞播報的最後可能就會說「就請馬先生不要再賣肉了,專心拼經濟還比較實在」等註腳,但新聞業者該做的,不就只要把一件事情詳實公正地呈現給觀眾就可以了嗎?而那些批判性的言語,我想應是留給觀眾的,因此不應該去引導並操作觀眾的價值觀。而新聞常為了收視率,比誰報的新聞內容最聳動,例如殺人現場誰的新聞最血腥暴力、火災現場誰的畫面火燒最旺、颱風淹水時誰的畫面最驚心動魄或水淹最高、受難家屬在哪一台哭得最慘…等,讓觀眾看的彷彿不是新聞而是一齣齣高潮跌起的連續劇,但這樣的新聞,專業何在?價值何在?這樣的新聞真的正確、客觀、公正?我想不言而喻了! 

然而,為何新聞必須是正確、公正、客觀的?我認為,新聞是社會公器,是全社會大眾的眼睛,影響力之大、層面之廣當然已不在話下,因此,當社會大眾看到一則新聞後,必定會自然而然取信他所看到的畫面、聽到的聲音,但假如這些東西都是有目地性的被塑造出來,而閱聽人也沒有足夠能力去解讀,那這樣豈不誤導了社會大眾?最容易看見的,就是標籤化、創造次文化、品牌建立、人物形象、置入性行銷等。舉例來說,某則氣爆新聞下標「又是精神病惹的禍」,直接讓閱聽人下意識認為精神病患就是一枚社會不定時炸彈,但氣爆的發生,真的是因為精神病引起的嗎?難道不可能只是意外?某遊戲廣告中有個著名口號「殺很大」,這句話竟也被新聞拿去大用特用,「X很大」被套用在各種新聞中顯得低俗,也使得民眾開始流行於日常生活中,媒體創造次文化的力量實在不可小覷;廣告中看到某化妝品廣告「打很大」,於是認為該品牌應是相當不錯的,於是也不搞清楚成分如何,就猛往臉上擦;各個政治人物你能夠知道他,也都是靠媒體才得知的,天曉的是否在這之外還有傑出能力的政治人物,可能只因為媒體認為他沒有他們要的東西,於是這麼傑出的政治人物就永遠無法在社會大眾面前出現,只能在背後默默做事耕耘,也因此創造了政治人物必須以作秀來增加自己的曝光率,例如立法院展現勢如破竹的問政氣勢,讓人民至少知道他這名議員;「接下來帶您到台南某家人氣超旺的肉圓店……」新聞看到一半,置入性行銷就這樣突然悄悄地進入,要知道哪裡有好吃的,何不看專門的美食節目即可? 新聞真的該報這些?新聞價值何在?專業何在? 

媒體常說,「人民有知的權利」,以這似是人民交託的權柄,四處挖新聞,完全不顧當事人感受,然而,這「權力」真是可以如此毫無忌肆地大行其道?有誰告訴媒體他們想知道這些了?人民其實也有不知的權力,拒絕看到、聽到、讀到那些他們不想看的畫面、聲音及文章。媒體如此自作主張用近乎暴力無理的方式四處搜刮新聞,不但對當事人造成極大傷害,也將台灣人的胃口養大了,因為播出這些新聞後,閱聽人在原本平凡無奇的新聞中,突然找到了新鮮感、刺激感,於是惡性循環下,新聞媒體不斷追逐這些腥羶色、暴力等新聞,而閱聽人也目不轉睛地連連驚呼。難道,新聞不能是有意義性的?有教育性的?台灣閱聽人已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媒體的囚犯,媒體對於社會價值觀的偏頗絕對有責任,除了媒體應自省改正外,閱聽人也必須養成解析這些資訊的能力,不應再被媒體所左右,如此才有可能還給社會一個乾淨的資訊流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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