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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媒改團體譯介】英國CPBF-新聞與廣電自由運動組織

主張

新聞與廣電自由運動為媒體改革的獨立之音。我們致力於推動多元化與民主的媒體政策。新聞與廣電自由運動團體成立於1979年。已超過20年致力於更 具問責、更自由與多元的媒體。我們的目標如下所列-若您同意下列想法,請加入我們或請你的協會,分會或其他組織加入。點選「成員申請」下載加入成員表單。

 
1. 挑戰當今所有權持有情況以及透過新聞申訴委員會(Press Complaints Commission)來「自律」為最佳的服務新聞自由形式之迷思。

 
2. 為捍衛公共服務廣播的原則,並積極推動與鼓勵高節目標準,與真正的文化多樣性的廣電管制其民主問責形式而辯論。本運動組織堅信廣電是一項公共服務,如同對 於我們民主有益的教育和健保體制一樣,且應在任何情況下僅做為一個產品產製者。同樣地,本運動主張廣電閱聽人被擺在第一位,為擁有確切傳播權的公民,而非 僅是娛樂產品的消費者而已。
 
3. 鼓勵在整體傳播領域科技發展媒體內容上能出現有見地的辯論,以確保公共利益被保護,且商業利益未凌駕民主問責制。
 
4. 為了執行研究、遊說,並引起所有權運行的其他模式選項及媒體管制的公共辯論,以保障自由免受國家用各種形式進行干涉,與受到廣大、不負責的商業利益所左 右。
 
5. 為媒體工作者權利而戰,以履行他們的專業責任免於受到壓力或媒體所有者的干涉。
 
6. 協助聯合媒體商業工會的內部與外部,推動公正與準確的報導以反映出多元觀點與文化。
 
7. 與這些正在創造另類、民主與獨立媒體的商業工會、公民社會團體和社會運動並肩積極推動作為一個主流媒體否定下的聲音,以回應主流媒體。
 
8. 協助與鼓勵媒體工作者和媒體、傳播工會推動多元價值,並特別提倡傳統弱勢和邊緣團體的正面報導。
 
9. 主張新聞內有法定答辯權,這項答辯權是絕對基本的,並不只是糾正不正確和偏見而已,也為了提升新聞標準。
 
10. 減少媒體自由的法律限制,例如:誹謗法、公務機密法案(又譯官方機密法,the Official Secrets Act)與保密相關法規。
 
11. 主張自由與公平近用所有新聞產出資訊,特別是大幅改善資訊公開法案。
 
12. 反對任何資訊從國家流向到媒體的手段,因為此舉會受到政治干涉而扭曲或為政治利益所操弄。
 
13. 主張出版品的法定接近分配系統權利,並擁有保障展示權。
 
【2010.03.31/英國CPBF/NccWatch尤柔淳摘譯,向奕蓓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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