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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用權力壓迫新聞自由 謝國樑委員應立即撤告

 勿用權力壓迫新聞自由 謝國樑委員應立即撤告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

立法委員謝國樑因新頭殼網站於九月二日之《旺旺併中嘉案藍委兩度施壓NCC》報導,對記者林朝億提告妨害名譽後,聲請法院「假扣押」該記者薪資所得之1/3,並於十月十四日執行。謝立委雖已於昨日(十月十九日)宣布將撤銷假扣押,但仍保留聲請假執行等手段。媒改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譴責民意代表此種不當運用民事訴訟之保全手段、嚴重威脅新聞自由的作法,並呼籲謝國樑立委立即聲請法院撤銷相關訴訟動作。

 

我們認為以立委既為可受公評之政治人物,又享有超越一般人的發言權力和資源,若謝委員認為該新聞報導有不公之處,可以循要求新聞更正,或召開記者會等方式來尋求輿論之公評,方為光明正大,而非利用立委與記者經濟基礎差距甚大之優勢,以假扣押等方式影響記者生活生存,進而產生恫嚇效果,讓記者噤聲。我們認為這是濫用司法與藉由不平等的經濟權力來打壓新聞自由,影響記者和媒體的新聞自主。

對於類似不當法律訴訟造成記者採訪報導之寒蟬效應,我們建議媒體工作者、業者、及政府建立制度性作法,維護新聞自由。具體作法可仿效國外新聞界成立「記者訴訟基金」,由媒體業者提撥一定經費、並接受記者與各界捐款,在政府與專業組織監督與審核下,協助新聞工作者抵抗干擾資訊自由流通的不當訴訟。

最後我們要呼籲朝野政治人物,台灣傳播媒體環境需要的是更具遠見和更有承擔的政策規劃與實施,近年來我們從不見朝野政黨有任何積極作為,倒是看到謝立委對特定新聞報導迅速採取過當、不當的行動。如果朝野政治菁英們能將這些手段和聰明,轉換成真正的魄力和智慧,用在改革我國傳播媒體環境的政策制訂和推動上,方是國家社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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