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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當小丑 原住民應該唱自己的歌

原住民電視台近日不斷播出即將舉辦的「原住民歌唱菁英賽」活動訊息,由於指定唱「高山青」等指定歌曲,還要簽立「不平等條約」,原住民社會議論紛紛,這個「菁英賽」到底是什麼玩意兒?尤其在民間組織提出質疑後,包括原民會、原民台都承諾要修正,至今日晚間7時止,我們仍不見新的「指定歌曲」和「同意書」。根據原住民電視網ITV公佈「原住民歌唱菁英賽」的資料,這項比賽主辦單位是東森電視公司,指導單位是行政院原民會。這項比賽標榜「鼓勵」熱愛原住民文化人士,投入「原住民歌謠創作」,但是活動說明指出,「評分」是以「展現歌唱技藝」為主,「創意造型與台風」亦列為評分項目之一,換句話說,其評分標準是歌唱技巧、創意造型與台風三項,並沒有「原住民歌謠創作」一項。

另外,也不清楚誰來評審?評審標準為何?比賽獎金多少、交通費多少?並沒有隻字片語。原民會汪秋一處長並沒有說實話,獎金等的規定應規定在報名簡章中,並不需要規定在同意書中。這一次,不僅是原民台輕率,看來連原民會都在狀況外。

針對「菁英歌唱賽」活動,原住民感覺最不舒服的是,在比賽中規定指定曲,包括《高山青》、《我們都是一家人》、《山地小姑娘》、《烏來山下一朵花》等歌,這些歌都是威權時代的產物,原住民的形象被型塑成男的「壯如山」,女的是「美如水」、「小姑娘」、「一朵花」,是簡單化、制式化原住民的形象,且背後根本是把原住民當「山花」來消費。50年來,主流社會不斷透過傳播媒介強化這種印象,深箝在觀眾的腦海裡的圖像便是這個刻板印象,而今原住民終於有了自己的專屬電視頻道,原民台卻還鼓勵唱這種歌曲,原住民情何以堪?

原民台台長鍾啟福在回應媒體時說,這些指定歌曲是部落裡面傳唱已久的歌謠,並沒有污名的意思。也許鍾台長對部落傳唱的歌謠並不熟悉,現在部落裡面最流行唱的歌可能還是他AM樂團的歌《阿里央》呢,誰還在唱《高山青》?只要用心一點觀察,其實朋友們都會發現,《高山青》和《我們都是一家人》這類歌,其實都是政府部門辦理活動時指定要原住民唱的歌,企圖表達的是「族群融合」。這種做法難說不是殖民者的心態,「東森原民台」的「菁英」台長還要說這是「正確」嗎?

其實,歌唱比賽的本質是好的,原住民也很喜歡唱歌,但是為什麼每一次都要原住民扮小丑,唱別人的歌?這種做法和原民台曾播出民視製作的「雙喜臨門」節目如初一轍。這個節目曾被媒體觀察基金會批評是消費原住民,是一個嚴重帶有族群歧視的節目。主持人白冰冰、陽帆邀請原住民到節目中唱歌,原住民穿著傳統服飾,但是唱的卻是閩南語流行歌曲,讓原住民去娛樂觀眾。今天原民台辦歌唱比賽就是複製民視的錯誤,且未來還要在原住民的專屬頻道播出,無異是三度傷害原住民。

至於主辦單位要求參加「原住民菁英歌唱比賽」的原住民簽下「同意書」,內容只考慮廠商利益,極盡剝奪原住民之能事。如:立書人於本比賽期間所為之一切表演涉及之表演著作以及東森電視據以拍攝、錄製之錄影、錄音及視聽等相關著作,同意以東森電視為標的著作著作人,享有完整之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這不僅是「不平等條約」,更已經明顯違背了原民會與東森簽訂的採購契約,因為新製節目其所有權歸屬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會對同意書違背採購契約的處置態度曖昧,令人懷疑原民會是否圖利廠商? 原住民是愛唱歌的民族,在我們原住民的文化中,歌謠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無論生活、信仰、祭儀都離不開歌謠。加拿大環保音樂家馬修連恩就曾經讚美原住民說:「原住民都是偉大的音樂家」。今天原民台要辦歌唱比賽,應該是美事一樁,但是應該讓原住民唱傳唱百年的、有歷史、文化的歌謠,如此不僅傳播我們的語言、文化給閱聽大眾,也讓美麗的歌謠可以傳承下去,如此也才符合原民台成立的目的,我們甚至可以說,這才是原民台的天職。

「原民台的主體是原住民」,所以唱歌要唱原住民的歌,不是唱東森指定的流行歌曲,我們強烈要求主辦單位停辦這項活動,因為我們原住民拒絕再扮小丑,我們要做自己,唱自己的歌。

(本文作者舞賽•古拉斯、馬躍•比吼為媒體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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