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電】部份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指控原住民電視台舉辦「原住民紀錄片大賞」,30分鐘影片獎勵金只有新台幣5千元,顯然剝削原住民。原住民電視台晚間說明,這個活動是鼓勵原住民以DV拍片並利用原民台這個平台發表,因為是鼓勵性質且參加的「門檻」很低,所以獎金5千元應算合理。
原住民電視台去年7月1日成立,第二任得標廠商為東森電視,為慶祝即將屆滿一週年,原民台舉辦「部落影展─原住民紀錄片大賞」,鼓勵原住民紀錄片參賽。
原民台對於相關指控提出說明,強調這個活動參賽門檻低,不是專業紀錄片比賽,而且純屬鼓勵性質,所以參賽獎金原本就不高。
另外,原民台也提供之前和公視以及廣電基金簽約購買紀錄片的合約,說明向公視購買紀錄片是一個小時1萬4千元;向廣電基金購買紀錄片是1個小時5千元。原民台表示,以這兩項合約可了解「原住民紀錄片大賞」30分鐘紀錄片的獎勵金5千元應屬合理,不會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