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NCC舉行「電視新聞自律座談會」,邀請各界學者、公民團體及電視媒體工作者與會,希望透過面對面溝通的機會,瞭解媒體內部自律機制的運作現況,並提供具體意見及可執行改善方案。雖然,NCC主委蘇永欽在會議結束前表示,這是NCC成立以來,第一次召開有關內容規範的座談會,未來NCC還有諸多要學習的地方,不過,這樣的經驗對媒改組織、公民團體,甚至是媒體工作者早就是司空見慣的八股儀式。與會之前曾經詢問一般觀眾對於這個會議主題的看法,他們的答案相當一致:「媒體會自律?天都會塌下來。」「你會相信這些媒體人的鬼話?」「在唬爛的吧!」會有這樣的答案一點都不意外,幾年前我就寫過名為「自律公約只是背叛的承諾」文章,至今似乎仍然適用。
1999年10月,衛星電視頻道成立「衛星電視新聞發展聯誼會」強調業者之間的規範遠比政府法令來得有效,希望藉由自律的方式來免除他律的影響。2006年3月29日由東森、三立、八大、年代、中天等34家公司、72個頻道同成立「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下設「新聞自律委員會」並訂定「衛星電視新聞頻道自律公約」,而幾家衛星電視新聞業也簽署了這份公約。
這些自律的承諾言猶在耳,但媒體又是如何面對自己的誓言呢?不必談太遠,以最近的「爆料現象」來看,有幾家媒體作到剛簽署的「力求精確查證、追求事實、完整平衡、尊重多元,不偏、不盲的專業原則,來處理及呈現新聞資訊」的內容呢?在「南迴鐵路事件」的報導中,那家衛星電視新聞業者沒有違反公約裡「尊重隱私權,凡屬非關公眾利益的私人領域事件,避免報導」、「犯罪新聞的報導,應謹守社會教化意義,盡量避免描述犯罪細節,並不可過於煽情誇大,審慎考慮對社會風氣之影響」的具體承諾呢?
媒體當然可以談「自律」,但總得以實際行動讓人民相信,雖然媒體不斷在口頭上展現自律誠意,但在行為上卻屢屢自打嘴巴,背叛自我承諾。顯然,「媒體自律」的說法,媒體在現實上不易,也不願作到。在台灣,媒體甚至比政客更沒有誠信;比政客更會背叛人民,媒體日復一日言行不一的舉動,再談自律,已難以獲得社會信任。
媒體經營雖應以自律為原則,但也必須符合社會期待與公共價值,然而在資本主義、唯利是圖的媒體結構中,媒體自律只是天大的笑話。自律要能有效,必須建立在他律的基礎上,包括民眾必須有更大的集體力量主動要求媒體製作符合民眾需求的節目;媒體自律也必須引進外部機制,定期對媒體表現進行自我評鑑,並將過程公開,結果定期於網站及跑馬燈公佈,並進行內部懲處。而主管機關也應依透明程序邀請多元的公民團體參與媒體評鑑,定期公佈民眾申訴意見、審查過程、意見與結果,同時也可以考慮將業者違反自律公約的情事納入審照與換照審查標準及依據。
這種「結合他律建立自律機制」意見顯然違反「自律」精神,這是台灣媒體的悲哀,也是資本主義媒體制度的惡果,然而,換個角度看,卻也能讓媒體的「自律」更能符合公眾的期待。
(本文作者管中祥為本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