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關心弱勢為號召的世新大學下屬報紙立報與破報,先前刊載了該報主筆趙萬來一篇對同性戀充滿歧視與偏見的文章。文章刊出後,讓許多關心弱勢與媒體素質的朋友傻眼,在網路上也引起了諸多劣評。
雖然該報的讀者群私下跟報社反應過此事,但未見任何回應,目前只看到破報在其後刊載一篇反駁趙文的文章。或許他們編輯認為,如此便是合理公平的作法了吧。也有人以為,媒體在民意論壇上的立場,是基於提供大家言論自由、多元意見發聲的空間,產生對話,進而從中討論出真理。所以立報跟破報只要刊載不同意見的文章就夠了。其實這種論調不僅混淆了一般批評政策(批評當權者)跟批判弱勢族群(批評權力低位者)的範疇不同,對言論自由更是一大誤解,與多元文化中的多元精神背道而馳。
筆者以為,不論世新傳播學院或立報,現今一般世道應該都認同尊重多元文化的價值觀,而要論尊重多元跟言論自由的關係如何,不妨先看一下多元的定義:
「多元,在社會科學中,指不同種族、民族、宗教或社會群體在一個共同文明體或共同社會的框架下,持續並自主地參與及發展自有傳統文化或利益。在多元社會中,不同族群相互間展示尊重與容納,從而使他們可以安樂共存、相互間沒有衝突或同化。許多人認為多元是現代社會的最重要特徵之一,也是科學、社會、經濟等發展的關鍵性推動力量。(wiki)」
這一段解釋裡面,相互間沒有衝突或同化一句其實暗含一種包容的原則,簡單地說:「你不願意包容就不要進入這個多元的大家庭。」不過,不允許不包容就代表不能批評嗎?不是不能批評,嚴謹地說,不是不能比較,但是不能從比較中去為整體斷定優劣。關於這中間的差別,政治學家凱吉斯也有所闡釋:
「凱吉斯強調多元主義是一個有關價值的理論,多元主義否定有所謂最高價值的存在,所以它也同時否定不同價值之間可以作出高低排比;多元主義也否定合理人(reasonable persons)之間會同意一個權威式的原則,作為解決價值衝突的共同訴求。雖然多元主義者並不否認,有許多價值衝突可以訴諸合理的價值排比加以解決,但是他們堅持的是,這種合理的排比是多而不是一,因此多元主義的結論是:主張某一個價值永遠具優先性的論點是不合理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有的女性主義者,可以暢談職業婦女生活的好處(相對上當然也會有壞處),也可以談家庭主婦的生活可能會有的遺憾,但絕不會指著家庭主婦的鼻子說:「妳的生活是沒有價值、或較低價值的。」而回頭看趙萬來的文章,第一段就把同性戀講成「黑色西潮」,這不是好話,是貶語,也先下了絕對性的價值判斷。(除非趙萬來先生認為異性戀也是黑色風潮,否則他就是在歧視--把本質性的東西用流行來看根本謬誤。)當然,也不是尊重多元文化的環境下所能允許的言論。因此,像法國、加拿大等這類設有反歧視法的國家,都禁止公開發表歧視性言論,在法國並且以刑法處置。可見為維護多元並存,避免仇恨犯罪,國外政府與媒體所下的功\夫有多大。這也是仇恨犯罪猖獗的現實下,基於保護弱勢不得不為的做法。
要再強調的是,即便不懂上面這些政治學論述或國外媒體的作法等等,一般人對於媒體,大概都有不該刊布歧視性內容的共識,所以過去婦權團體抗議過新觀念雜誌刊載歧視女性的文章(此非報導,尚且是匿名投書。);所以最近公視報導原住民電視台不該播放歧視原住民的廣告。特別是後者,狀況跟標榜弱勢新聞報導的立�破報相似,今天如果立報�破報可以刊歧視性文章,那也不必附和這些批評或抗議了,只要被抗議的媒體刊載有不同意見的文章或正面報導就好(哪個媒體沒有過對各種弱勢的支持意見或正面報導呢?),不需要配合社運人士要求這些媒體霸權道歉。說不定立報還應該「媒媒相護」,請主筆為文批評這些跟媒體抗議的相關人士不懂「言論自由」呢。
個人希望立報�破報能採高標準看待此事,而不是在歧視性文章之後放上反駁趙文的文章事情就解決了。畢竟這兩份報紙聲稱關心弱勢(見文宣、網路宣傳。),所謂關心二字乃主動積極的態度,只是被動地刊登回應的文章,個人認為沒資格叫關心,甚至污辱該報原本的立場。
最近立報也大幅報導網路部落格串連抗議聯合報歧視精神病患者的事。除非立�破報認同聯合報的說詞(聯合報自認長期關懷社會弱勢,沒有歧視問題。)足以拒絕道歉,否則立�破報希望聯合報怎麼做,自己就該對刊載歧視性文章作出怎樣的回應!
趙萬來主筆同性戀捲旋風 左看:意識形態 西來宰制一文 請見:
http://publish.pots.com.tw/Chinese/PotsView/2006/03/10/400_4potsv2/index.html (破報)
http://publish.lihpao.com/Columnleft/2006/03/09/2006b03084/index.html (立報)
文�陳毓莉(立�破報讀者)*
本文已在台灣立報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