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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記協《聲援台日員工》記者會

時 間:2006年3月22日(周三)下午:3:00-4:00 地 點:台北市信義路二段88號6樓(義美大樓會議室)主 持 人:呂東熹(記協會長) 出席代表:林朝億(台日員工自救會會長) 林慶祥(台日員工自救會總幹事)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記協執委 說 明:記者會將發表「台日員工自救會聲明」 一、《台灣日報》員工至3月21日止,已將近五個月未領薪水及工作津貼,資方至今仍無解決欠薪的誠意。 二、最近台日社方約談相關主管,告知四月一日起,如台日成立新公司希望員工將社方所欠薪水以入股方式抵銷,以藉此逃避其責任,令台日員工難以接受。 三、根據勞基法第27條規定,雇主若不按期給付員工薪水,主管機關得限令其給付,惟至今仍未見相關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與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正視此一問題的嚴重性而有積極的作為。 四、台日資方於去年8月5日勞資爭議期間,非法解雇台灣日報自救會幹部林朝億、林慶祥兩人。雖然,林朝億與林慶祥兩人已有向台北市勞工局聲請勞資爭議調解,勞工局也召開數次調解會,但是,勞工局卻沒有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7條規定,對於資方違法終止勞動契約進行處分;致使兩位頓失業之工會幹部最後只能透過冗長之民事訴訟程序提請確定雇傭關係之訴。主管機關這種被動、缺乏捍衛勞動人權的行政作為,令人相當遺憾。 針對此,記協將於明(3/22)天下午三點召開「聲援台日員工」記者會,「台日員工自救會」幹部林朝億、林慶祥將親自出席之外,「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會到場聲援。 最後,我們呼籲台日資方拿出誠意儘快解決積欠員工的薪水問題,也籲請勞委會、台北市勞工局及台中市勞工局關心台日員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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