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我在新新聞週報寫了短評,從傳媒的角度切入,說明了從1995年以來,我在不同場合反覆申明的想法:美國的FCC,不良的紀錄很多,那麼,台灣傳媒的改善,與其說能夠通過NCC的成立而有合理的正面變化,不如說真正的影響,來自於我們怎麼論述並普及傳媒哲學及其相應的傳媒政策。其次,沒有明白寫下的是,假使我們再繼續把不成比例的注意力,放在NCC的打造,卻沒有辦法同時闡述傳媒哲學,那麼,NCC的較大意義,會在於打造國家之管理傳媒(及通信)機器的正當性。十一月21日,我從武漢返回台北,昔日山友「王子」來電,邀請我擔任NCC委員候選人審查委員。這下子有點為難。才一個多月前,我寫了編輯下標為「有了NCC,媒體也未必變好」的評論,不曾厚望NCC,那還擔任什麼審查?果然,新新聞的記者與一些學生,都寫來電郵:「閣下何以擔任審查人呢?基於哪些想法?」審查人先被審查了。
人得面對現實,人隨時要自圓其說。NCC無須擋,整合新聞局及交通部的局部業務,這是對的;NCC擋不住,這是國家理性的必然展現。NCC組織法一出,已經可以預知審查的大致結果(法案通過後次日,已有多報的評論說了);NCC候選人及審查人一出,這個大致結果則更為清晰。那麼,擔任審查,重點應該在哪裡?
這是問題。我得為自己說話,既然骰子已經被人擲出,後續進場的人,重點應該也就不同,而我對審查的定位就是,儘量讓審查過程不僅透明,最好也留下候選人對於NCC相關事務的看法。在最低限度,這些看法的留存與公開本身已經可以是刻畫社會進程的一道痕跡,它也能作為社會學習之用(包括澄清NCC的能與不能),並且多少也讓社會大眾得到機會,認識我們的委員及其意見傾向,從而作為日後預測或檢視NCC作為的依據。
有趣或說可以預期的是,在NCC委員迅速在12月11日出爐後,次日起至17日,外顯於報端者,似乎是對於選舉的結果很訝異。比如,中國時報次日在四版以戲劇化筆調,描述了投票的過程,也引述了這樣的一句話「團結的藍營,擊敗分裂的綠營」。言下之意,彷彿八位國民黨及親民黨提名的NCC候選人之當選,出於意外。黃長玲則在13日於自由時報談及NCC候選人及審查委員的性別結構,不成比例;14日,陳儀深也親身記下對國親審查委員的不滿;NII副執行長吳國雄則在16日中時談NCC目前的結構,不符合電信-網路社會之需要;17日,自由時報在社論中再談NCC有違憲之虞。
這些批評與檢討當然都很對,但也沒有那一種情況不能在審查結果揭曉前,就已經得知。這些批評借題發揮也是對的,不借題,怎麼發揮?但既然如此,有些輿論就更有道理對於國親的「團結」,表達不滿了,同時,行政院以呂忠津教授的辭謝,委員少一人為由,未在選後七日內(也就是19日前)送出名單至立法院,也就好像有了一絲絲的著力點。
看來,人確實是理性的。批評者是理性的,與其在NCC委員選出前批評,不如在選後批評,以此更能取得輿論的曝光機會。國親認定自己推薦的NCC候選人,素質與他黨推舉者,不相上下,這樣一來,是否在投票時黨派考量,變成不重要,因為這個時候,根據所有候選人素質相當的認定,則專業與黨派的標準變成不衝突了。依據相同的邏輯,國親的理性當然也能與台聯同步,共同薦舉由某大企業所推舉的候選人。其次,民進黨對於它所推薦的審查委員,除了以一個多小時說明候選人資料,另建議哪些人黨政色彩濃厚因此不投為宜之外,別無要求也不作任何沙盤推演,其實這才是真正理性:它推薦的候選人再怎麼合作,也無法決定誰當選,這樣,不積極介入,不正是尊重專業,也增加了稍後在輿論上,略微扳回一城或少招惹抨擊的機會嗎?
就NCC個別審查委員來說,同樣有各自的理性。我自然無法知道另十位委員的理性考量之內容,但我自己的考量就是前面所說的,要紀錄並公開候選人對於一些傳播與通訊問題的看法,藉此收取社會學習的效果。我得承認,這部分我(們)並沒有作得盡善盡美,缺點不少(比如,假使堅持審查時間長些,也就是依法我們可以在12月20日完成審查即可,假使我們堅持無須在11日就完成審查並票選,也就能夠給所有審查委員多些時間提出更好更多的問題,而NCC候選人也就有較長的時間,發表自己的看法;再比如,假使審查委員會堅持在選前一天,也就是所有候選人都已經提出了書面意見時,就做成決議,將這些意見在審查的相同一天,同步就公開於網路,而不是在選後當週才公布,那麼,對於傳媒的報導,以及藉此報導而可以期待社會有更好的學習,應該是比較妥當的),但是,雖然這不是再回頭已經百年身,NCC委員及其第一次審查終究已經產生、已經完成了,除了寄望NCC在台灣困難的傳媒環境與詭譎的通訊結構中,能夠勉力前進外,我(們)的共同理性也就大致表現在這裡了: http://www.dgt.gov.tw/chinese/ncc/news/ncc-news-941214.shtml
(本文作者馮建三為本會董事、政大新聞系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