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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朝野自制、NCC立法應暫緩--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稿 2005/9/26

針對朝野協商破裂,NCC組織法將於明天立法院院會中進行表決,媒體改造學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表示遺憾,認為攸關我國傳播媒體生態發展至鉅的NCC立法與建構,不應在政黨對決、惡鬥的架構下完成。任何現實政治利益考量下的立法,都將為台灣的傳播媒體生態帶來更多嚴重的問題。

我們呼籲,朝野應回歸基本面,停止惡性對立思維,透過公聽會等方式,廣納民間各界意見,重新理性討論NCC關鍵條文。

我們認為,NCC組織法的部分關鍵條文,尚值得社會各界做更細部的辯論。例如,以朝野政黨爭議最大的委員組成方式來說,無論是執政黨的行政院主導,或是在野黨所提的立法院主導、政黨比例推薦,都無法突顯NCC委員的獨立與專業性,反而均是明顯的現實政治情勢和利益考量,缺乏政治遠見和社會責任。

此外,包括媒改社、媒觀以及公民參與改造媒體聯盟等團體所提出,增加公民代表以及設立公民諮詢委員會等訴求,也尚未獲得朝野立委以及社會各界充分的討論。因此,NCC組織法內容還有改善空間,不宜在簡化的政治對立氣氛下倉促立法。

我們同意,NCC立法當然應該儘速完成,以配合國內傳播與媒體發展的迅速變化情勢。但是,我們也呼籲,儘速不代表倉促,也不等於簡單對決。NCC組織立法程序應暫緩直接表決,朝野應就各界對於他們各自立法版本的質疑,進行更具說服力、更完整的說明和解釋,再進行最後階段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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