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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爆到誰

爆料天王邱毅指控,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與女兒陳幸妤疑似以漢語拼音的名字,在美國銀行(Bankof America)有新台幣數億元的高額帳戶。陳致中、陳幸妤晚間發表聲明嚴正否認,批評邱毅造假杜撰,委請律師提出告訴,以維護名譽。
爆料文化當道,民代、媒體需要議題炒作,有心人士需要透過管道散播消息,這使得「爆料」,成為熱門的犯罪手法。爆料到底爆到誰?誰是受害者?

先從被爆料的當事人這邊來說,不管被爆料的事情是真是假,在被爆料的當下,透過媒體的傳播,當事人的名譽就已經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就算最後司法終於還他清白,那也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的事了,遲來的正義永遠沒辦法解救燃眉之急。

再看看深喉嚨,深喉嚨爆料,妨害到人家的名譽。如果深喉嚨是公務機關人士,還有洩密罪責。法務部日前召開檢察長會議,決議今後若公務員、特別是檢警調辦案人員將公務資料以「爆料」方式交給名代、媒體等不相干對象,除追究洩密罪責外,還要行政重懲。

而爆料的民代在記者會上講得頭頭是道,電視主持人、名嘴在媒體叩應節目中,對爆料的事情繪聲繪影,仿佛是現場目擊者般,但是這些人到了法院大半都支支吾吾地,交待不出來,以電視名嘴張友驊為例,張友驊在二一○○全民開講節目中表示,陳水扁在高捷弊案發生後二度去見陳哲男。然而承辦主任檢察官孫冀薇傳訊張友驊,他說是聽另一電視名嘴陳鳳馨講的,檢方再傳陳鳳馨作證,她則說,她也是聽別人講的。陳哲男應訊時,則否認今年曾與總統陳水扁見過面。原來許多名嘴都是道聽塗說,自己沒去求證,就在媒體上大肆宣揚,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難怪被檢察官起訴。

至於媒體,如果「爆料」內容涉及犯罪,媒體與爆料者是共犯,媒體要負加重誹謗罪責。

搞了半天,被爆料的人、放消息的深喉嚨、爆料的民代、傳播的電視主持人、名嘴、媒體,一干子人大家都有事,誰也沒贏到。損人不利己的胡亂爆料,爆料前可要三思。

(本文作者葉玟妤 為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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