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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930節目預告:從Kuro 敗訴看MP3著作權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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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製作~
知性的、愉悅的、分享的,和你我有關的媒體評論介紹,時事分析,都在這裡~
每週五晚上六點十分到七點,就在[url=http://www.ner.gov.tw/]教育電台[/url]FM 101.7(a href=http://web.ner.gov.tw/ner_intro/2-7.asp台北/a)現場播出。

[b]本週主題:從Kuro 敗訴看MP3著作權爭議[/b]
主持人:洪貞玲、萱萱
現場來賓:謝奇任(政治作戰學校新聞系助理教授)

還有媒體大小事單元,歡迎大家在節目中Call-in進來(02-23888985),與全國聽眾分享您的媒體使用經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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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內容簡報[/b]
曾經在電視上大打廣告的音樂交換平台公司kuro,本月九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宣判認定構成非法重製罪的常業犯,還有一位kuro的使用者因為下載音樂,也被判刑四個月。

音樂交換平台的經營者被判刑,這是台灣第一遭;使用者被判刑,則是世界第一遭。因此唱片公司的老闆們都很高興,說這是「遲來的正義」。但是科技促成音樂的流通與普及,會否因為這個判例而減緩腳步呢?至今,網路上常見流通的音樂格式mp3,技術上並不能提供版權保護,因此無止盡的複製沒有技術上的困難。許多科技硬體大廠也借著這個技術,推出對應的mp3隨身聽。走在街上,我們愈來愈常看到隨著隨身聽裡數百條mp3音樂的節奏搖頭晃腦的音樂愛好者。

有人說,音樂作為創作人的財產,不可以被隨便複製下載,除非使用者付費。但也有人說,音樂不是漢堡可樂,本質上就是可以無限分享的東西,搭著科技的便車,應該人人都有音樂聽。

我們要怎麼看待這次kuro的訴訟案呢?有些想法,我們明天和來賓謝奇任老師一起討論:

一、 數位音樂交換平台Kuro 敗訴,引發熱烈討論。能不能介紹這個案子的經過?
二、 同樣是音樂交換平台,EZpeer 勝訴,Kuro卻敗訴,其中的爭議點是什麼?判決結果為什麼有所差別?
三、 其他國家相關的規定、判例有哪些值得注意之處?
四、 目前著作權法對下載MP3等數位資料的規定是什麼?
五、 著作權保護了誰?保護創作人的利益、業者利益與文化傳布的便利性之間如何平衡?
六、 對MP3使用人有何建議?

雖然我們下禮拜就會放上線上收聽版,但是聽現場的比較刺激,還可以call-in表達意見,參與討論。所以千萬別錯過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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