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6/27
媒改社、媒體觀察基金會對NCC核准中廣股權轉讓案的質疑
NCC於26日宣布核准中國廣播公司股權轉讓趙少康先生設立之四家公司。對此一草率之行政決定,本社殊難接受,發表五點聲明如下:
一、NCC於今年一月底即針對媒體質疑趙先生四家公司疑為空頭公司一事,公開表示將依職權進行調查。而今核准股權轉讓申請,便應同時公布近半年來戮力調查之結果,向大眾詳盡說明包括是否為空頭公司、資金來源為何、以及是否涉及媒體所有權壟斷之相關問題,以昭公信,而非僅以寥寥數語帶過。NCC的作法完全不符合法律、專業及公共問責的精神。
二、針對NCC新聞稿中第六點「中廣公司承諾...確實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以及第七點「中廣公司保證將沒有任何外資、港資及中資」,本社認為殊為不妥。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以及無線廣電禁止外資等問題,法所明訂;究竟為合法或非法,主管機關當本於職權主動調查,以事實為依據,而非以當事人口頭或文字承諾為準。
三、針對NCC新聞稿中第八點「承諾在NCC核准...後六個月內,擬任董事長趙少康之配偶梁蕾在飛碟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將降至10%以下」,本社認為已經違反法律精神。根據廣電法施行細則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股權受讓人不得為「新聞紙、無線電視或無線廣播事業之股東持股達各該事業總股數百分 之十以上」,亦即要求廣電媒體股份在「轉讓時」,媒體股東個人持股若超過10%即不予許可。因此,NCC這次先予許可但只換得業者空洞承諾的作法,無異於自動棄守把關責任,大開廣播媒體壟斷的方便之門,至為不當。
四、我們要提醒國人及主管機關NCC,趙少康以轉投資方式控制中廣股權超過九成、而其配偶持有飛碟電台超過三成以上的股份,已經實質上涉及媒體壟斷。而以兩家廣播網合計涵蓋率超過20%、收聽率在各區達到20%至50%不等、廣告量超過30%,以及中廣長久以來擁有最多類比全區網頻率資源等狀況來看,一旦核准,已然形成廣播媒體的壟斷現象。
五、NCC 於6/26新聞稿指出,「中廣公司承諾資本大眾化方向轉型,將於兩年內辦理股票上櫃上市」。本社認為,股票上市上櫃原本即符合業者自身利益,而業者所承諾的「資本大眾化」,對於解決此案核准後實質造成的廣播媒體壟斷及員工權益保障問題毫無助益,徒然混淆視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