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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兒童及新聞節目置入行銷 NCC擬修法

(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十七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副主任委員石世豪今天說,有關兒童及新聞節目不能以購買的方式做置入性行銷,NCC委員與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有高度共識,現行法令規定不夠周延,NCC將尋求修正廣電三法,及早禁止這些情形發生。(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十七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副主任委員石世豪今天說,有關兒童及新聞節目不能以購買的方式做置入性行銷,NCC委員與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代表有高度共識,現行法令規定不夠周延,NCC將尋求修正廣電三法,及早禁止這些情形發生。

NCC委員會議今天討論廣播電視廣告的監理,石世豪說,原則上未來可能仿造歐洲對廣告採低度管理,但對特定類型廣告仍有必要加強管理。

石世豪表示,NCC為檢討有關無線及衛星頻道廣告的管理,成立「節目規範策略諮詢會議」,會中學者及公民團體代表對兩項應加強管理的類型有高度共識,分別為兒童節目不得置入推銷產品;及政黨、政治人物、政府等不得出價購買新聞時段。

他說,以置入方式出現在兒童及新聞節目中,在現行法令並無明文禁止,法令的管理仍不夠周延,NCC 未來將朝向盡早修法的方向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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