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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電視,不被電視娛樂

「電視新聞..反交流..精神分裂..歌舞雜耍...民眾對漫無條理已經見怪不怪..娛樂得麻木不仁..」。這是在說21世紀的台灣電視嗎?不。是二十多年前的美國。

讀及這段文字,國人可能有兩種反應。一是倍覺詫異:不說美國電視新聞很專業嗎?怎麼會在三大電視網寡佔的年代,美國電視就已經是這副德性?二是了然於胸。原因也許又有兩種。
責怪科技的人說,「天下烏鴉一般黑、電視這種形式本質就只能這樣」,往昔的美國今日的台灣,無足為奇。責怪商業的人說,利潤歸私的競爭動能,早晚逼使業界走向惡質,也就有此表現。2007年7月27日,美國鳳凰城兩地方台搶警察追逃車的新聞,直升機對撞,4人致死,只不過是電視的荒謬面向,最近一個悲哀也卑微的註腳。

本書是歷史之作,約有10種語文譯本,脫胎於1984年書展講演,經擴充與提煉而成,作者藉由對比印刷閱讀與電視影像,推演主要觀點:「審查..令人反感,也必須反抗..影響卻微不足道..查禁..不會嚴重妨害..自由..電視..顯然笑裡藏刀..不妨害..還擴大..自由....電視經濟..聳動我們不斷收視..沒有人禁止我們自娛」。

雖然同屬「媒介環境學」(林文剛教授認為,這個譯詞比媒介生態學,更能傳達media ecology的含意)的重要啟發與援引來源,波士曼在很多地方與麥克魯漢,並不相同。假使只是說他「哀悼印刷術時代步入沒落,電視時代蒸蒸日上」(若這麼說,隨技術的不斷推陳出新,如網際網路,就會減損本書的經典成分),恐怕是錯失了作者的真正意圖。

在本書最後三章,波士曼所展現的人文與民主之啟蒙認知,格外明顯。

第一,作者破除了媒介環境學是科技決定論的印象。波士曼說,「電視節目可以刺激學習興趣」,這就是說,影音圖文各有適宜的寄託形式,人們所要傳達的內容不同,便應當各自尋覓相應的媒介,藉此才能達到最佳表達效果。然而,如果沒有注意這個最佳結合,得有制度配套,那麼情況將要走樣,變成「依循媒體商人指定的方式」,致使生活其間的人,走入「娛樂致死」的胡同,無法自拔,個人的遁逃空間將極其有限,群體的開創餘地,也見困難。

第二,既然要求有制度的配套,那麼,厭惡科技的人,不時作勢或憤怒發言,表示要將電視逐出生活之外(「消滅電視的四大論據」、「關電視機運動」等等),波士曼也就歉難同意了。「郵差」(作者姓氏的意譯)帶來的是希望、是努力的方向。他指陳的出路,就是吳翠珍、陳世敏與教育部所推動的「媒體素養教育」:向世人「示範如何看電視」,以及,回歸學校這個「美國人解決所有社會危機的傳統求助對象」。

歸根究底,媒體素養教育勢必得雙管齊下。其一是「修身」,讓人們真正耳聰目明,在傳媒形成的環境中,得以悠游而非滅頂。其次是「平天下」,此時,媒介環境學的翻譯,就比媒介生態學更可玩味。環境保育幾乎是普世價值,媒介的生產與消費也必須重視環保。媒介環保的內涵會是些什麼?以電視為例,是頻道減半,然後省下資源,投入當前所匱乏的節目之製作嗎?媒介環保的內涵有待討論,但若前例可以是內涵之一,卻又怎麼達成呢?波士曼提及的「商人指定」模式顯然不是答案,現狀正是它所造成。

媒體素養與媒體環境學所要導引的媒體批評,大概很難迴避這類問題的探討,乃至於知識澄清與擴散的行動規劃。美國「媒介環境學會」創設第四年、也是波士曼謝世的2003當年,睽違美國七、八十載,有關(特別是電子)傳媒的結構改造運動再告「風起雲湧」。它的動能與成績,尚難高估,可以確知的是,這樣的運動需要波士曼這樣的書與識見、需要媒介環境學的投入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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