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號稱擁有第四權的記者,若被剝奪了勞動權,是否有能力「為人民發聲?」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日前要求旁聽向來公開的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時,引發環保署人員與她衝突。環保署去函自由時報,要求自由時報召開評議小組處理周富美「妨礙公務」的問題。周富美在中秋夜臨時被通知將調往內勤組工作,昨天生效,毫無溝通與申訴管道,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益大打折扣。周富美表示,中秋節晚上9點31分,她的長官蔡以倫打電話告知她,報社召開評議小組決定將她調往內勤。周富美問了一連串問題,包括:爭取資訊公開為何有爭議、開會內容有無白紙黑字紀錄、開會時間與地點為何、組成成員有誰,「但蔡以倫一問三不知,僅表示她只盡轉告責任。」
周富美不斷追問,蔡以倫透露有3位「大長官」,包括政治組、生活組等,但依舊不肯透露姓名。周富美無法接受這種評斷,表示要申訴,「但蔡以倫卻說,自由時報內部沒有任何申訴的流程與管道。」周富美錯愕,發了一封電子申訴函給報社內部所有同仁與長官,「我認為這是記者勞動的重要權利,沒有申訴管道,不曉得勞工局會不會處罰?」
周富美表示,自己衝撞環保署的行為確有討論空間,但報社為何只憑一封環保署發的公文便要她調職?沒有讓她公開說明的機會就決定,缺乏尊重。昨天調往內勤的周富美沒事可做,形同冷凍。
她指出,環保署控訴自己「妨礙公務」,等同進入仲裁,必須由法律處理,而非環保署與報社私下磋商。
近來許多傳播學者正推動修改通訊傳播法,內容明文規定媒體企業主必須重視工作者的勞動權,換照時需接受檢查與評分,但顯然媒體企業主並沒有這種概念。周富美認為自己捍衛資訊公開與新聞自由的理念沒有錯,將會持續與報社溝通。
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自由時報未跟周富美討論溝通就逕自調動工作,對員工的工作自主權是很大的傷害。
管中祥認為,即便周富美有問題,也須經過充份表述與理解才能處理,他建議周富美收集相關資訊找勞工局申訴。
管中祥指出,周富美事件若只是單純調動的話,僅是員工自主性受影響;但自由時報召開評鑑小組會議明顯是扣著環保署發布的公文,讓外界直接聯想自由時報受到官方壓力而配合。
他說明,推動通傳法修改時強調新聞自主權,就是希望各媒體企業主可仿照公視模式讓編輯部與資方簽定新聞自主公約,使資方不能無故干涉新聞工作者的自主權,此條NCC已納入,但對新聞自由、自主而言都還不夠。
管中祥表示,內部新聞自主落實必須有物質條件,如果沒有勞動權益,就沒有新聞自主權。因此才會希望換照或評鑑時納入勞動權指標。以周富美事件為例,報社透過調動路線,損害她的勞動權,工作環境不穩定,就不能好好寫新聞,自由時報應該好好重新思量、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