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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骨子裡的慾望:從【超級星光大道】談起

幾年前,英國壞小子歌手Robbie Williams有一首被禁播的MV:Rock DJ。歌曲大致是描述Robbie在美女如雲的舞池中,看中了在角落DJ台播放音樂的冷艷女DJ,但美人對他卻不屑一顧。於是Robbie開始使出渾身解數,想盡辦法要贏得美人回眸。先扭腰擺臀賣力演唱,沒反應;再來脫掉上衣露出健美肌肉,沒反應;最後連下半身也全脫去讓全場驚呼,美人仍只鈄眼一瞥不為所動。尷尬之餘,已全身光溜溜的Robbie決定放手一搏(也是本片被禁播的由來):開始一片片撕去自己的皮膚,將血淋淋的肉片四散丟到舞池裡,嚇壞所有人,而Robbie最後則成為一付在舞動的骷髏(動畫呈現)。但這終於奏效,美人步下DJ台到舞池中,拉起骷髏人的手與他共舞。這看來又是一個製造了驚悚話題的MV。但很弔詭地,它好像也傳達了某種現今正壟罩著我們的新電訊政權(tele-regime),一種掌控社會的電子影像邏輯:愈來愈難饜足的觀眾,愈來愈想由影像看到骨子裡的觀看慾望。

真人實境節目(Reality TV),好像也是這麼一回事。以滿足觀眾觀看到骨子裡的慾望為職志。一開始,是將鏡頭轉向閱聽人,讓觀眾成為主角。就像先前在Vlog上火紅的少女影像部落格dodolook,被我們熱烈歡迎的,不只是可愛的搞怪美少女,而是愈來愈多從觀眾身分躍升上舞台,來自四面八方、”電視都看很多”的素人明星。【超級星光大道】也是如此。在節目裡載歌載舞的,不是蔡依林也不是周杰倫,而是作為非專業演員卅業餘歌手、還不怎麼熟悉電視卅流行媒體的普通人。比如第一季裡,一開始被戲稱長得像猿人的楊宗緯,第二季裡像鄰家小妹妹的方志友。觀眾看著參賽者那面對主持人詢問時的靦腆,就像我們自己拿麥克風、上舞台一樣的靦腆緊張。那逐漸在製作單位改造下,愈來愈像明星的架勢,就好像我們站進攝影棚裡,開始拍寫真集的那種夢幻。

過去電視裡會呈現的豪華場景,美貌與才華卓絕的明星,精雕安排的戲劇情節、驚彩資訊與橋段,在五十多年的電視經驗下,觀眾都不再感到新奇了。於是鏡頭轉向平凡人,才能帶來不同的樂趣。電節目的題材好像總也這樣輪迴。但超級星光大道,並不只是像五燈奬那樣的素人歌唱比賽節目。它是進化版的,平凡人追逐明星夢的大型集體電玩,一種平凡人的名人樂透(a lottery of celebrity)1。觀眾的參與感是更為濃烈刺激的。觀眾想看的不是高高在上、遙不可及的明星,而是一步一腳印,有規則有方法,並且在觀眾多重參與見證下,可以亟及的凡人明星夢。

再來,看到一般人成為主角還不夠,我們想看更多。參賽者的個人背景與內在,一一被挖掘出來。楊宗緯的謊報年齡,李千娜的年少離婚又有兩名子女。不只觀眾可好事的挖,記者更可好事地有許多花邊報導。而製作單位對於參賽者的內在同樣緊追不捨。每一次落敗走進失敗隧道的落淚感言,鏡頭一定要立即捕捉剛下場的即時心情。那時的懊悔或胡言亂語,最真誠,當然也最具可看性。如果不立即訪問,鏡頭也要定格在失敗區的參賽者,用反白的畫面,暗示他卅她現在的忐忑不安。這畫面,彷彿也在觀眾心中開了一條直通參賽者內心世界的管道。此外,在遊戲規則的設計上,最好是還能再挖出些什麼的特定主題。比如出生年代的歌曲,最難忘的人與歌曲。一首首要參賽者交待理由,交出一則則個人真實故事,最有看頭。於是我們知道有人來自單親家庭,有人自小失去雙親。那些悲傷的自我揭露的眼淚,在真實故事的烘托下,更為引人。這也讓每首歌曲、參賽者,比起五燈獎時期的歌手、溫和端正的主持人,來得更為激情,更具可看性。

最後,觀眾想更深入地觀看,還延伸到節目外。下了節目後,網路和茶餘飯後的討論更精采。比如星光二季的一位參賽者被淘汰了,但網路上卻引爆一項熱烈討論,那個號稱被淘汰者的最好朋友(另一位參賽者),居然詭昧一笑。那是慶幸的冷笑,還是悲傷的嘴角抽搐?網路竟然吵翻天。網友熱心地還原與重建各個比賽現場,某一週的評審不公,使節目有作假嫌疑,某一週的參賽者表情費解。節目裡熱鬧,節目外的情節更是懸疑刺激、幾近無厘頭。我們看得很歡樂,那參賽者,那節目,那所有現場的比賽,一則則,都不能有距離。一則則,都必須被千萬隻眼仔細檢視。歌唱比賽節目,其實更像是一場全民電玩遊戲,看得愈激烈,分數也會愈多,得到的快感,也更真實。這是好看的選秀節目,可以緊緊抓住觀眾目光的緣故。從參賽者的裡裡外外,從節目的裡裡外外,從觀眾討論的裡裡外外,閱聽人都能多方多重、更有參與感地擁有整個觀看過程。這也是更能看到骨子裡的真正形式:內容的驚悚只是幌子,能帶來更具刺激感的觀看過程才是吸引人的地方。[b]這也是更能看到骨子裡的真正形式:內容的驚悚只是幌子,能帶來更具刺激感的觀看過程才是吸引人的地方。[/b]

從照鏡子般的快感,到看到骨子裡的驚奇,這好像就是超級星光大道帶來的觀看樂趣。但如此的觀看文化,其實與我們的新聞台非常類似。電視新聞在台灣的經營與製作方式,早就是一種娛樂性質更甚的真人實境節目。不斷地追逐事件發生的現場,不斷地只報導可引發驚奇觀看效應的表象。那種急促的口吻,那拉扯晃動的鏡頭,那不斷放慢重播的衝突場景。表面上新聞追追追也是在滿足觀眾想看新聞看到骨子裡的慾望,但我們看到的,永遠是非常表面的驚奇表象。電視台只想和娛樂節目一樣,極盡所能以帶有刺激感的觀看過程來留住觀眾,卻缺乏娛樂節目追求娛樂效果的正當性,更無法滿足想了解新聞內容、想深入公共議題的公民渴望與需求。作為愈來愈精明挑眼的觀眾,我們的確是想看到骨子裡,但那是新聞議題的實質骨肉、分析條理,而絕不能只是讓人毛骨悚然、震驚反胃的畫面橫飛。

註:
1. Andrejevic, Mark (2004). Reality TV: The work of being watched. Oxford & NY: Rowman & Littlefield, p.68.

(本文作者簡妙如為媒觀駐站作家、中正大學電傳所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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