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是公廣集團正式成立後,首次舉行的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改選,對公視、華視、原民台、客家台、宏觀衛視,甚至台灣整體影視文化的發展都有重大影響。然而,在整個提名過程不僅十分粗糙、荒謬,主管機關草率的執行態度也讓人無法苟同。新聞局應對公視基金會董監事草率、荒誕的提審過程向全國人民說明原因,並公開道歉。2.公廣集團董事會應有責任讓公廣集團真正公共化。對外:應提出具體策略,說明如何與員工共同協力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法、如何拒絕不當勢力的侵擾,如何要求新聞局按公股釋出條例的精神,編列附負擔捐贈,解決公廣集團財政問題。對內:應建立不同組織對話平台,有效整合各頻道資源,落實公廣集團頻道分工之理念,建立內部民主的決策機制。
3. 依公視法精神公廣集團為總經理制,新任董事長應尊重員工自主與專業共治,公視與華視總經理,以及原民、客家台長的產生不能閉門決定。應公開對內、對外徵才,程序公平、透明、公開,員工應有一定程度的參與及決定權,以落實產業民主之精神。
(管中祥,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