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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界記者組織聲明稿]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涉國安法被捕,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無國界記者組織對此予以譴責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涉國安法被捕,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無國界記者組織對此予以譴責

香港警察今日以「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為由逮捕《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中國政府近日在香港強行實施國安法,根據該法,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處無期徒刑。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呼籲香港當局儘速釋放黎智英。

黎智英現年71歲,是香港民主派報社《蘋果日報》創辦人,2020年8月10日早上因被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在自家遭警方逮捕。黎智英的兩個兒子和至少七位團隊成員也遭到逮捕。中國政府6月30日在香港強行實施國家安全法,根據該法,黎智英若在香港受審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受審(國安法並未排除這項可能)最高可處死刑。
 
同一時間,兩百名港警大舉進入《蘋果日報》總部搜查,不但不准蘋果記者進入編輯室,還阻止美聯社、法新社、路透社、公營的香港電台、港媒端傳媒、獨立媒體、立場新聞等主要新聞媒體進行報導。
 
RSF秘書長德洛瓦(Christophe Deloire)表示:「香港政府明顯意圖藉由指控《 蘋果日報 》創辦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打倒象徵新聞自由的指標人物。」 他並呼籲香港政府「撤銷對七名被告的所有指控,並立即予以釋放」。
 
現階段香港僅有少數媒體集團持續公開批評中國政府,《蘋果日報》母公司壹傳媒為其中之一,該集團去年亦大幅報導港人爭取民主的抗議活動,黎智英事後分別因觸犯刑事恐嚇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度被捕。除此之外,過去曾有兩個網站惡意起底《蘋果》記者並公布其個人資訊,遭封鎖後今年八月初又短暫復活。
 
國家安全法讓中國政府得以用看似合法的手段,以打壓「恐怖活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或「勾結外國勢力」的名義直接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目前有115名記者在中國坐牢,其中大多是因類似的罪名入獄。
 
香港過去曾是新聞自由的堡壘,2002年RSF首次發表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報告時名列第18,如今下滑到第80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持續在底部徘徊,於18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第17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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