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立法院針對《衛星廣播電視法》(簡稱衛廣法)提出修法草案,修法內容涉及放寬黨政軍投資媒體的限制、調整新聞台執照的審查與評鑑機制,以及相關規定是否溯及既往適用於已關台的頻道,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對此,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開聯合記者會,強烈呼籲立法院應審慎面對修法方向,避免以個案為出發點,動搖既有的媒體監理制度。
與會學者與民間團體指出,衛廣法不僅是產業管理法規,更牽涉新聞自由、民主監督與公共利益的憲法價值。若修法過程缺乏充分討論、程序不透明,甚至鬆動黨政軍退出媒體與執照審查等關鍵機制,恐將進一步削弱新聞品質與社會信任,對台灣民主體制造成長遠影響。
新聞自由不等於無監理 修法更不該為個案鬆綁
針對此次修法爭議,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洪貞玲指出對台灣媒體現況的隱憂。她表示,台灣雖然自許為民主自由國度,但在國際調查中,台灣的新聞信任度卻嚴重落後,且受到境外假訊息攻擊的程度是全球第一。她強調,在這種情況下,新聞媒體責任重大,國家採取合理的管制也是不可避免的責任。
洪貞玲援引國際案例說明,指出即便是高度尊重言論自由的美國與英國,其主管機關(如美國FCC、英國Ofcom)也會對電視新聞進行監理;若違反真實或刻意造假,皆會介入調查或裁罰。他批評目前的修法提案是「完全是個案的在思考」。
洪貞玲在會中直言:「新聞自由絕對不是一個完全不受監督跟監理的自由。」她警告,如果為了特定個案而針對性地鬆綁法規,導致新聞品質持續惡化,台灣的民主將難以繼續前行。

程序失序、審查失衡 如同「考卷公佈前先洩題」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長、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副召集人蔡蕙如則針對修法程序與透明度提出嚴厲批評。她認為這次修法沒有公聽會也沒有充分對話,是在會期末用封閉的方式急推,根本是「政治交易的快速通道」。
蔡蕙如特別點出修法草案中新增「30天內交付諮詢委員名單與會議記錄」的條款極度不合理。她打了一個生動的比方:「這有點像是一場非常重要的國家級考試,在成績公佈前就把閱卷老師的名字跟評語交給落榜者,這不叫透明,這叫提前洩題。」
她進一步分析,這種制度設計會瓦解專業審查,讓被建議不合格的業者獲得政治動員的窗口,甚至造成專家學者的寒蟬效應,最後只會留下最安全、保守、沒有判斷力的意見。此外,她也質疑修法未處理真正的漏洞,即新聞台股權買賣目前不必事前告知,導致有問題的資金可能私下換手進入新聞台,主管機關卻無從監理。

黨政軍條款鬆動 憂新聞自由成資本家自由
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國立暨南大學東南亞學系教授張春炎則分析,此次修法的結構性危害。他指出,目前的修法版本試圖將黨政軍「實質退出」媒體的規範,降格為僅規範「行為」,並允許政府基金或政治關係人以財務投資名義持股,這將使黨政軍能透過資本影響媒體經營方向。
張春炎特別補充,這種修法邏輯嚴重衝擊憲法價值。他解釋,《廣電三法》的黨政軍條款是為了呼應《憲法》第11條對言論與新聞自由的保障,而這份自由「不僅僅是保障記者寫稿的權利,更是保障人民透過媒體取得真實資訊、多元資訊的權利」。
他進一步引用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與第364號指出,新聞自由必須具備公共監督與維繫民主運作的功能,國家有義務防止金權與政權滲透媒體。若修法將執照審查形式化,等於將新聞台從「負有公共責任的公器」變成了單純的「準財產權」。
針對修法可能造成的後果,張春炎在總結時嚴肅表示:「新聞自由(如果)沒有審照、沒有退出、沒有責任、也不限政治力量,那麼原本應該是全民所擁有的新聞自由,就很可能會倒退被侵蝕,這樣的新聞自由大概只剩下權力者跟資本家的自由。」

評鑑、換照形同內定 新聞台恐坐擁「萬年執照」
經民連智庫研究員黃亭偉詳細剖析了修法草案中的具體條文,揭露其中隱藏的「放水」機制。他指出,在野黨立委提出的修正動議中,保留了俗稱的「中天條款」,即規定若廢照或不予換照的處分還在行政訴訟中,電視台可以繼續營運,且具備溯及既往的效力,這是為個案解套的修法。
黃亭偉也提到草案試圖削弱評鑑制度。根據立委的提案內容,若新聞台在評鑑前三年內被裁罰次數與金額低於一定標準,就可「免予評鑑」;甚至明訂新聞台執照屆滿申請換照時,主管機關「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
黃亭偉形容這種修法邏輯等同於讓新聞台「期末考都內定通過」。他警告,如果這些條款通過,新聞台將不用考期中考(評鑑)、也不用考期末考(換照),實際上就等同於擁有了「萬年執照」與「不死之身」,這讓他對未來媒體環境的發展感到深刻擔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