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舞賽台北報導】原民台辦理「95年度原住民紀錄片公開徵選」案,在本報披露後,昨天有最新版本。原民台將原本以「公司登記、法人團體」的徵案對象,放寬至「個人」,讓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也有機會來參加徵選。
原民台辦理「95年度原住民紀錄片公開徵選」案於6月底辦理第一次公告,公開徵求12族紀錄片,不過第一次公告,本報隨即批露該案設定高門檻,將會剝奪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的機會。
根據公告內容,徵選資格限定「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如工作室)、公司或其他法人組織,並經行政院新聞局許可設立之廣播電視供應事業,且其經營項目包括電視節目製作之業者」、「檢具營利事業登記證及行政院新聞局核發之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許\可證」。除鄒族、雅美族外,10族各族一部。
原民會官員透露,公告內容曾就「節目甄審委員會」討論,也有委員提出質疑,但原民台當時以避免發生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於簽約後,發生無法履約情事,因此設定「公司登記」等門檻。最後,徵選公告內容仍依原民台原版本通過。
官員說,經媒體批露「高門檻」、「一族一部」的錯誤後,原民會立即去電要求原民台儘速檢討、修正。因此原民台才修正出第二個版本。
第二個版本內容,雖不再限每一族一部,但資格門檻僅取消「新聞局發給廣電執照許可證」等文字,仍保留「公司登記」、「法人組織」的規定。
原民台的固執己見,這下子就不止蘇貞昌關心了。主委瓦歷斯•貝林在本月4日裁示「開放原住民個人」,以達到鼓勵原住民拍片、培養影像傳播人才的目的,官員因此於5日前往原民台與執行長高正尚協調,雙方才獲得了第三個版本的共識。
昨天上午推出的第三個版本,徵選資格加入了「個人」,其他「公司」、「法人組織」的規定仍保留。審查則分兩階段,第一階段之審查錄取以原住民個人及原住民法人組織為優先,如有錄取不足額,再以第二階段之審查錄取其他之非原住民之個人或法人組織。
有原民會官員私下透露,與原民台協調的過程「很辛苦」。但是如何辛苦,卻欲言又止,還要記者自己想像。不過最後能獲此共識,也是皆大歡喜,希望未來能有更多原住民拍攝的優質紀錄片,在原民台播出。
至於原住民紀錄片工作者所關注的「原住民紀錄片大賞」活動,原民會經與原民台協調後,近日也會有新的方案推出,符合行政院長蘇貞昌的指示,修正原來「只有獎勵金,卻沒有播映費用」及「僅播出一次」的不合理。
這項紀錄片徵選案自即日起開始徵案,自即日起至本月15日下午5點截止,徵案簡章及須知可至原民台網站下載或親至原民台索取。網址:http://www.ch16.com.tw,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號19樓原住民電視台,服務電話02-231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