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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自律真有這麼難?

特稿 陳朝政

聯合報及康復之友聯盟等團體的「紛爭」持續。康盟的訴求很簡單,希望能針對弱勢族群的報導原則,訂出一些明確的「文字」,以「方便」媒體遵守;聯合報爭執的重點也很清楚,就是「願意再溝通」,溝通什麼內容則「不方便透露」。

對於聯合報的立場不便猜測,以免落得「那是你的陳述」這種回應。姑且以旁觀者的角度說風涼話,若只是要訂個「報導原則備忘錄」,其實沒那麼難,想抄也找得到一疊範本。

以公共電視所訂的《公共電視新聞專業倫理規範》為例,既已符合「新聞專業倫理」,亦尊重「弱勢族群權益」。試著舉出與精神障礙者有關的部份;首先,「絕不以新聞自由為名,蓄意侵犯個人人權」;其次,「若涉及種族、殘障、性別、老人、身材外貌、社會階級、婚姻狀況等題材,記者報導時不能因傳統制式價值,而傳達偏頗之觀點」。

還有「謹慎處理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未滿18歲之兒童或少年刑事案件之新聞,不可因周邊相關報導而公開其身分。」這些「自律規範」不與康盟訴求如出一轍嗎﹖難道只是「公共」與「商業」之別﹖我還以為聯合報是「質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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