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4日
昨(3)日發生台南梅嶺重大死傷車禍,各媒體均以顯著篇幅大幅報導,我們除了對傷亡者表達難過與哀悼之意,期待社會各界能施予援手協助相關工作;政府部門應即全面檢討道路安全問題外,我們也呼籲媒體在報導此新聞的同時,能基於公共利益,遵守「衛星電視公會自律公約」中有關「災難或意外事件之處理」中第二點:對於罹難者家屬或傷者,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採訪、報導或播出特寫照片或影像,務必尊重死者、傷者及現場無法拒絕拍攝者之人格尊嚴;並避免因搶新聞妨害醫療工作之進行。
對於蘋果日報不顧公民團體的意見,為一己獲利,仍於12月4日將死者照片刊登頭版的作法,我們感到憤怒與遺憾,蘋果日報再次將死者大體刊於頭版,已超出新聞媒體應有的「告知」職責,而是將罹難者遺體當作換取其報社利潤的商品,無疑是對人權的嚴重侵犯,不僅是對死傷者的不尊重,也是對閱聽大眾的不尊重。
我們重申對蘋果日報提出監督時間表,要求蘋果於12/10國際人權日前,參考現行媒體自律公約,並必需包含以下兩點,提出保障人權之採訪報導準則:
1.請務必尊重死者、傷者及現場無法拒絕拍攝者之人格尊嚴。
2.除涉及公共利益,不得將傷亡者之照片或模擬圖片置於頭版。
發起團體: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傳播學生鬥陣、婦女新知基金會
連署團體:台灣女性學學會、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社團法人台灣明慧教育學會、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母乳協會、中華社區教育發展協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中華民國心智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連署個人:
東海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黃崇憲、東海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助理教授趙長寧、中研院社會所博士後研究姜貞吟、台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黃糸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