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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領金曲獎的省思

中國時報 2007.06.18 
拒領金曲獎的省思
郭力昕

今年金曲獎流行音樂類最大贏家林生祥,與其專輯《種樹》的製作公司大大樹音樂(共得三座獎項),由於反對金曲獎以語言做為競賽的分類概念,在現場頒獎典禮上由林生祥代表,婉拒了最佳客語歌手與最佳客語專輯的兩個獎座,並將獎金全數捐給幾個台灣農業團體與個人,表達支持台灣農業與農民的心意。  林生祥這項態度與行動,贏得了頒獎典禮現場觀眾的肯定與尊敬。林生祥表現出來的行動,無論在文化上或政治上,正是今日台灣可貴的一種典範。據我瞭解,當林生祥將兩個客語獎座留在頒獎台上之後,收到很多來自同儕音樂工作者肯定。但是林生祥與大大樹的決心和行動,不是為了耍酷,或製造個人英雄形象,而是要認真提出了一個延宕已久的關於金曲獎的嚴肅議題。我相信他們和任何音樂人與製作公司一樣,無不希望得到評審的專業肯定;他們的決定,也必然有著許多的掙扎、與放棄獎項所帶來的更多的辛苦--在非主流音樂原本已經極為辛苦的條件下。

 但是,他們為了發出一個聲音與意見,必須要先努力製作出讓評審們肯定的好作品,報名參賽、得到六項入圍、三項獲獎、站上頒獎台爭取那三十秒鐘的「感謝時間」,然後以放棄兩個獎座的方式,對新聞局提出問題,並因此才能在一片報導歌星晚禮服與珠寶的新聞儀式裡,引起媒體的注意與報導意願!這固然是符合林生祥做為音樂人,同時關注音樂創作之美學形式、與將音樂做為社運話語之可能性的行動;但是我仍要問,難道非得如此,不能使做為金曲獎主事者的新聞局,與眼中只有流行音樂人/商品的媒體,主動的、自覺的將這個議題提出來檢討、改革?

 林生祥與大大樹提出的質疑是,以國、台、客、原四種語言做為流行音樂獎項分類的方式,看似為了尊重與「保護」各語言文化的音樂創作,實則鞏固著一個對相對弱勢語言族群繼續被邊緣化的文化體制。事實上,若真有心要鼓勵相對弱勢之語言族群的音樂創作人,可以設計各種有實質意義的機制,例如設置、編列對原/客音樂創作更為廣泛的政府贊助方案,更具紮根與普及意義的原/客音樂教育和推廣工作,以及更基進地全面檢討讓這些語言族群成為文化弱勢的結構性因素,等等,而不是在金曲獎裡便宜行事的設幾個「專屬」獎項,然後將它們與國台語獎項區隔開來,將原/客語獎項推入「冷門」。原卅客音樂人被歷史與政/經等制度性因素打為弱勢,但他們的音樂與創作力,並不必然為弱勢;林生祥、劉劭希、陳建年、紀曉君等許多原/客歌手歷年來在金曲獎的得獎記錄,不僅止於自己的語言獎項,他們曾先後拿過不分語種的各類獎項,與流行樂團或樂手同台競技。按語言分類的保護主義,不但減緩原/客音樂人自我要求的進步速度,也不自覺的鞏固著一種國/台語中心主義的文化傲慢,與對原/客文化的根深歧視。
 
 報載新聞局長對林生祥拋出的議題有善意回應,我們樂見他能有具體的改革措施,且希望他避免將此攸關音樂文化與創造力之嚴肅議題的行動,簡化或淡化成音樂人喜歡「叛逆」這樣的理解層次。雖然謝局長不需要為過去金曲獎各種有問題的概念負責,我仍想順此提醒,在嚴肅思考如何打破語言做為音樂獎項分類這個落伍概念的同時,謝局長也應該一併檢討,為何一個由政府主辦、納稅人買單的音樂獎,至今仍只會將重點放在鼓勵商業音樂的方向上?

 我對流行音樂商品沒有意見,他們或有其存在的客觀社會意義;若由一個民間機構舉辦一個純粹商業導向的音樂獎活動,也無可置喙。但通俗音樂也有其民眾性格、反映真實生活、與文化傳承等多重意義,而不只是不斷製造用畢即棄的偶像商品。蔡琴的歌聲至今益發動人,「溫拿五虎」三十年後仍可在舞台上追趕跑跳碰,然而台灣政府如此的金曲獎方向,讓我們多久才能再產生一個蔡琴、或是否可能有一個超過三十年還在唱歌的台灣樂團?謝局長在挽著倉木麻衣走星光大道之餘,或可同時反省,這樣的官辦金曲獎,從來有沒有關於鼓勵音樂創作的一套政府該有的主體思惟?

(本文作者為文化評論者,「媒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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