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沛然/苦勞網特約記者
11月20日(二)上午,公民媒體改造聯盟,與社會福利團體代表,至「國家通訊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簡稱NCC)所舉辦《通訊傳播管理法》公聽會會場前,抗議NCC所提草案內容偏向財團,忽視公民權益。在新版草案中,不僅刪除本國節目自製比例之明確規定,更開放財團跨媒體經營限制,以及開放外國資本投資國內傳播事業。除此之外,舊版草案中對業者開罰罰金的上限五千萬元,也將大幅縮水為一百萬元。在此次《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說明書中,NCC開宗明義指出,媒體匯流、全球化、解除管制為1980年代以來,通訊及傳媒產業發展的三大面向。而《通訊傳播管理法》則為NCC為因應產業變遷,預定合併電信法與廣電三法所提出的新法案。
公民團體曾於9月21日發表聲明指出,舊版《通傳法》草案內容對媒體整併大幅鬆綁,對外資進入的限制亦含混不清。同時刪除對公共電視補助、取消本國自製節目比例,降低了本國媒體的社會責任。多位傳播學者與NGO工作者亦曾於9月28日第一次公聽會中,對以上諸多問題提出許多建議,但在NCC於11月 9日所提的新版草案中,公民團體意見不僅未獲得採納,其內容反而更加向媒體主靠攏。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NCC此舉形同「假公聽,真護航」,公聽會成了專為私人企業利益打造的「私」聽會。草案內文對於維護多元文化、落實媒體自律等條文著墨甚少,反而為財團大開方便之門,NCC就這樣成為財團的提款機。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羅世宏指出,將業者受罰金額上限縮水至1/50,代表業者同樣的錯以前只能犯一次,現在可以連犯五十次。羅世宏強調,媒改學者曾於公聽會中要求將媒體的教育文化貢獻、以及內部勞動條件記錄等,一併列入換照審核考量,但明顯NCC拒絕採納這些建議。
到場聲援的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表示,婦女身為閱聽人,亦同樣關心此次《傳通法》的草案內容,但NCC在公聽會中明顯只聽見業者意見。曾昭媛認為,大幅開放外資入主,將會影響媒體從業人員工作權益。韓國影視產業興盛肇因於其政府積極保護本土產業,而台灣政府卻只關心外資的商業利益。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指出,《通傳法》草案中刪除每年向媒體業者徵收的「特種基金」,使得兒少頻道的設立在缺乏資金下,更加遙遙無期。
為表示抗議,公民媒改聯盟並未出席此次《通傳法》草案公聽會,僅派代表至會場朗讀其宣言後隨即離去。NCC隨後則發佈新聞稿表示,部分與會人員於會中表示對NCC能廣納各界意見,並於短時間內配合修正並提出新版草案,表達高度肯定。NCC將會參酌採納本次公聽會中各界所提建議,並預計於12月上旬將修訂版草案送交行政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