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對公視第四屆董事長選舉及總經理遴聘之公開意見書

首先,我們肯定第四屆公視董事會聽取外界意見,讓董事長候選人公開提出政見,供各界瞭解與檢視。不過,公布方式並未設計方便的回饋平台,而公布的時間亦非常短暫,讓公共討論的意義大打折扣,希望董事會能夠在即將到來的公視與華視總經理遴聘上,有所調整與改善。我們認為,在面對公廣集團發展的關鍵議題上,三位董事長候選人政見的著墨所在,似乎仍流於「理念」多於「作法」,「希望」多於「主張」。因此,我們期待三位候選人在改選董事長之前,能夠對這些議題,提出更明確的補充政見和承諾。我們更呼籲,全體董事在選舉董事長時,必須代表公民關心並檢視候選人在這些議題上的立場和主張,是否能真正符合公共利益和有助於公廣集團之發展。

我們認為公廣集團當前發展的困境,集中在兩個主要面向:公視法修法與集團整合與管理。這兩大面向又可各自區分出各兩項,總共四項重要議題。在公視法修法方面,最關鍵的是:(一)集團架構與組織重整;(二)經費問題與調整。在整合與管理方面,最關鍵的是:(三)內部員工民主與合作;(四)公民參與和近用。這四項議題我們分別簡要說明如下,並請三位候選人補充回應。

(一)集團架構與組織重整
公廣集團因為修法未能同步進行,已出現許多窒礙難行問題,必須即刻以修法方式達成實質整合,統一治理和管理架構。我們認為,新任董事長必須對這項議題有更明確的規劃和思考。

在三位候選人中,鄭同僚董事對於修法方向有較為明確之說明(單一主管機關、董事會、執委會);黃明川董事僅提及修法原則(原、客台等納入公廣集團),未說明規劃方向;朱台翔董事未提及修法,僅提及必須制訂處理華、原、客視之方案。以上,請三位候選人補充回應。

(二)經費問題與調整
公視法規定每年政府捐贈九億元的方式,已無法有效協助公廣集團轉型與發展。其中華視轉型期間仍需要公共資金補助,「公股處理條例」規定之附負擔捐贈至今仍未撥付。而原、客兩台除了提高穩定預算之外,亦應財務獨立。我們認為,新任董事長必須對這個議題有明確的計畫和落實的決心。

對這個議題,鄭同僚董事提出「各頻道設經費捐贈下限」,但未說明捐贈細節;黃明川董事提及原、客預算應劃出原民會與客委會,以及如何減少華視虧損,但並未說明華視在自給自足之前的經費需求。朱台翔董事則未說明有關經費困難的解決之道。此外,三位董事均未提及如何爭取附負擔捐贈以解決部分華視難題。以上,請三位候選人補充回應。

(三)內部員工民主與合作
公廣集團整合過程中,已出現許多員工權益和工作士氣的問題,而此次董事提名審查過程,員工代表又無法進入董事會。我們認為,新任董事長必須有照顧所有公廣集團員工權益的耐心,以及促成打破部門藩籬、有效整合所有員工共同合作的魄力。
就這項議題,鄭同僚董事明確提及「促進產業民主,增加員工多元參與機會」的作法。朱台翔董事與黃明川董事並未突顯內部民主的議題,但提及要激發員工熱情與促進內部討論和共識。三位候選人均未提及整合過程中,如何打破部門藩籬的具體作法。以上,請三位候選人補充回應。

(四)公民參與和近用
促進公民傳播權益原本即是公視基本宗旨,我們認為,公視集團化發展之後,更需要建立起民眾反應需求和意見的制度性管道,例如BBC的閱聽人諮詢委員會 (Audience Councils),以及更多元廣電服務的提供。

就這項議題,朱台翔董事提及應要求董事作為反映和連結民間各界意見和資源的橋樑,黃明川董事提及要結合民間對媒體改革的期待,鄭同僚董事提及應傾聽公眾需求,但三位候選人均未提出具體作法。以上,請三位候選人補充回應。

最後,除了上述四項法制與治理議題之外,我們認為,選擇一個適格、優秀的總經理,是董事長以及整個董事會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值此公廣集團轉型發展的關鍵時刻,即將重新遴聘的公視總經理與華視總經理人選尤其重要。因此,我們建議總 經理的積極條件與消極條件如下,請董事長候選人也對此發表看法,亦請其他董事慎重考量。

(一)積極條件
1.認同公共媒體精神與理念,社會形象良好,具有大型媒體管理經營專長,以及媒體發展規劃之遠見。
2.遴聘程序應公開公正,尊重員工、公眾及專家意見。
(二)消極條件
1.不可帶有政治酬庸性質,遴聘 具有明顯政治立場之人士。
2.不可因循親信主義,避免遴聘 與董事長或董事有深厚關係之人士。

本系統已提升網路傳輸加密等級,IE8及以下版本將無法支援。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性,請升級或更換至右列其他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