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經媒體披露,第四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在缺乏公眾和輿論關注的情況下完成,十一名董事與三名監事即將獲得行政院任命。本社認為,本屆公視董監事的提名與審查過程草率且不透明,有違公視做為公民媒體,其董監事為全民付託,負責管理公共傳播資源的公開、民主、多元之精神。
本社在此呼籲行政院、新聞局,以及立法院,應暫停目前程序,先就相關程序瑕疵與正當性問題,提出公開且完整之說明,以及其他改進或補救措施。我國公視正面臨轉型關鍵,董監事人選之正當性與適任性至關重大,本社呼籲,行政院應重新進行本屆公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
本社認為,本屆公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程序,至少包括以下五項嚴重缺失:
一、 根據公視法第十三條(請見文末附件),立法院需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 「審查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提出之候選人名單。然本屆審查委員之組成與完整名單,從未 正式在媒體或其他管道公告社會,一份沒有公告社會週知的「社會公正人士」名單,已有違 公開、民主之精神。
二、 再者,審查委員名單中,包含蘇起與孔文吉二位現任立委,立法院本身竟推舉現任立委為「 社會公正人士」,不僅不宜,甚有違法之虞。
三、 審查作業程序匆促草率。有審查委員未出席,亦有審查委員中途離席,或發出「太晚看到候 選人資料」等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