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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戕害人民知的權利與記者勞動權?從環評大會限制記者採訪談起 座談會

環保署片面發函給自由時報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表示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妨礙公務,並且不同意周富美再至環保署採訪,雖然自由時報及台灣記協都表達新聞自由應受保障,但周富美仍被報社轉為內勤。環保署的舉措,在解嚴將近二十年的現在來看,顯得格外諷刺;自由時報的不當調動,記者的勞動權益與採訪權該由誰來保障?此一事件引起社會的高度關切,截至目前為止,共有50多個團體,500多位記者與民眾連署反對環保署剝奪記者採訪權。這個涉及政府資訊公開、新聞自由、知的權利、媒體工作權的重要議題,將對台灣的民主政治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在官方與資方的雙重壓力下,第一線的媒體工作者、媒體專業團體又該如何打破官方資訊戒嚴,要回人民知的權利?! 又該透過什麼樣的集體機制保障應有的工作權益?

主題:是誰戕害人民知的權利與記者勞動權?從環評大會限制記者採訪談起
時間:10月11日(週四)下午 2:00
地點:耕莘文教院409會議室(台北市辛亥一段22號4樓)

主持人:
管中祥(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NCC隔空取藥所做出的通傳法

在9月11日NCC出爐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不論是其中的「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置入性行銷管制」、或是「廣告時段放寬」等等,都引起了社會熱烈的討論。

其中對於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更是社會討論熱烈,但以上這些都是在內容認定的規範,對照NCC委員上任之初,誓言要做結構改進,但從這部NCC所草擬顯《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顯然不夠,例如在「禁止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這項條文中,NCC針對目前台灣媒體中相當流行的仇恨與歧視性語言進行規範,但管中祥在〈制定反仇恨法是不夠的〉一文中指出,通傳法草案中只有簡單的負面表列哪些是煽動族群的行為,不僅缺乏明確定義,將來如何認定?誰來執行?而NCC此舉對於內容的管制措施也會有侵害新聞自由的疑慮,文中指出加拿大雖也有「煽動仇恨罪議案」(Hate Crime Bill) 界定「所有國民不得煽動或鼓吹仇恨,提倡種族滅絕,或對某類人士作出種族滅絕的行為」。但加拿大為了減少對言論自由的侵害,加拿大也訂出「例外」原則,包括其言論與公共利益有關、真實陳述等都可能豁免,這些相關配套與努力目前NCC都付之闕如。

NCC針對民眾申訴中視「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的回覆

[url=https://www.mediawatch.org.tw/image/NCC070926.jpg]點此看大圖[/url]

1005 媒體新視界 修法哪裡出問題:透視「通訊傳播法草案」上集

1005媒體新視界 - 修法哪裡出問題:透視「通訊傳播法草案」上集

主持人:管中祥、蔡蕙如

來 賓:洪貞玲(台大新聞所助理教授、媒改社執委)

頻 道:教育電台(全國聯播)

時 間:週五下午六點十分至七點

精采內容:

「通傳法草案」攸關未來台灣廣電媒體與通訊事業之發展、所有觀眾的收視權益、消費權益,同時是所有公民應該關心的政策。
在本集節目中,將邀請台大新聞所洪貞玲老師,到現場與我們分析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對於我們的重要性,以及目前草案的闕失。

相關網站:
通傳法草案不足保障新聞專業與公民監督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56

通傳法草案不足保障新聞專業與公民監督
http://blog.roodo.com/benla/archives/4129255.html

通傳法草案制定倉促 NCC:開公聽會溝通
http://news.yam.com/cna/life/200709/20070926783389.html

制定反歧視法是不夠的

NCC制訂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增加了廣播電視「不得煽動族群仇恨或性別岐視」,違者將處以三萬到一百萬元罰鍰的條文。這項內容不論從它國經驗,或者本地現實來看,都有其重要意義,然而,在執行方式,以及促成多元文化的積極面向上,仍有諸多亟待釐清之處。二次戰後,各國內部族群問題爭議不斷,透過傳媒鼓吹種族主義,散佈仇恨式語言(hate speech),歧視弱勢群體的現象經常可見。許多國家開始反思如何阻止此種現象的擴散,1990年代,美國及歐洲國家陸續制定反仇恨法,禁止宣揚仇恨與歧視的言論及行為。歐盟於2007頒訂的「電視無疆界指令」中,也重申尊重多元文化、保護弱勢族群與拒絕宗教與種族歧視的一貫精神。不過,即使如此,很少有國家將這項規範訂於傳播法規,而法國不但載入「新聞自由法」,違者還會遭到判刑或罰鍰。

這種仇恨與歧視性的語言在台灣也十分嚴重,近年媒體各擁其主、各據市場的結果,新聞媒體應有的公共論域功能日漸喪失,成為黨同伐異的屠宰場。然而,類似的問題不僅出現在政治節目,社會新聞中對愛滋病、精神障礙者、特種行業的歧視,甚至綜藝節目嘲弄性別、外表、種族、口音的老梗也經常可見。

媒體改革、公民參與--我們一定出席「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

9月10日,「通訊傳播管理委員會(NCC)」公佈了「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本草案將重整現有的廣電法規,對於台灣媒體產業發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文化多樣性將有重要影響。社會公民有必要理解及參與這個嚴重影響我們未來法案,不容財團繼續壟斷媒體!

近年來媒體已成為台灣的三大亂源之一,不僅新聞品質與腥煽內容受人詬病,侵犯人權,歧視弱勢的問題不斷發生。面對此種現象,我們可以怎麼辦?傳播政策又該如何有效解決媒體問題?

台灣媒體問題的根源,很大部分的原因來自於傳播制度的缺陷。許多人直指因為競爭收視率,所以,極盡灑狗血之能事,但,競爭之所以激烈,是來自媒體政策的不當開放,又缺乏一套有效「退場機制」,在市場小,媒體多的情況下,許多媒體為求利潤,走向偏鋒,問題當然不斷。另一方面,媒體產業已被財團壟斷,政府又缺乏積極的媒體政策,協助社區、弱勢及小眾的媒體發展,以致我們看到的內容千篇一律,幾無創意,媒體的多元性嚴重不足。

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的確需要重新思考目前的傳播政策,從制度改革,恢復媒體應有的公共與多元價值。

媒體改革再進社區--宜蘭社大的一門好課程

各位朋友大家好:

你常會覺得現今的電視節目為了「收視率」,常常不擇手段的播出不當的內容嗎 ?

誇大不實的廣告、偏頗的新聞報導,嚴重影響我們的世界觀!

但是,觀眾面對這些傳播媒體所帶來的亂象,只能默默的接受嗎 ?為了讓大家對媒體有更深入的認識,宜蘭社區 大學和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羅東高中合辦「媒體識讀」課程。

邀請長期在媒體識讀教育的世新大學管中祥助理教授、葉韋君講師、有怪獸導演蘇啟禎、幽默親切的王麗玲老師和充滿想法有理想,長期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的羅東高中胡敏華老師組成堅強的師資陣容。10月17日(三)晚上將在羅東校區(東光國中)開始第一堂課,為期十四週。

我們需要大家的參與,如果您是基層教師、家長,或者對媒體議題有興趣的朋友,歡迎報名參加我們的課程;

如果您無法參加,也期待您透過您最方便的管道,宣傳、邀請您的朋友參加。

目前已有十多人報名,但為了讓更多的朋友能夠參與,報名日期延長到10月17日,報名專線:0920125112(吳國維主秘)

本課程修畢可登入公務人員或教師進修時數18小時。

宜蘭社大、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敬邀

[民眾來稿]環保署驅離記者事件深度解析之一 

文/hon,本文同時發表於公視Peopo自公民新聞

9月17日環保署召開環評會議,當時自由時報的記者周富美小姐試圖進入卻被強行驅離。9月20日,自由時報和記協都收到環保署一只公函,文中環保署片面闡述:「8 月10 日及9月 17日環保署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議時,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嚴重妨礙公務」,同時環保署表示不同意周富美再至環保署採訪,要求自由時報訊行處理。環評會議究竟是怎麼樣的會議?肩負怎麼樣的功能?記者進入有無爭議?旁聽是否有限制?請參考網友的解析。

讓我們先看看周富美小姐跟環保署對當天狀況的描述:

轉自http://blog.udn.com/choufumei/1238972

環評大會垂簾聽政?要求落實資訊公開!

今天,我再度以沉痛的心情,發表以下文章。

今天下午兩點多,環保署在四樓召開環評大會,眾多開發單位與環評委員列席,討論諸多重大開發案件,過去十三年來,環評大會向來開放媒體入內旁聽,但是這次 卻把媒體與旁聽者,通通趕到環評大會會議外的旁聽席,中間隔著一層厚厚的玻璃,然後拒絕媒體採訪,將玻璃內外兩層窗簾都拉下來,依法坐在旁聽席的與會者, 只能聽到開會發言者的聲音,卻無法看見有誰在說話,有時候討論消音時,根本就進入黑暗狀態。

看媒體 VOL.07(2007/10)

看媒體 VOL.07 談話節目 永遠不死

出版日期:2007年10月(2017年公布全文於網站)

本期專題:談話節目永遠不死

  • 我最喜愛的談話節目-閱聽人大調查/媒觀編輯部
  • 為甚麼台灣沒有電視冠軍/管中祥
  • 談話節目,永遠不死-專訪製作人陳銘軒/唐可歆、陳遠宜、曾蘭惠
  • 讀書節目的經典-猛浪譚/媒觀編輯部

 

調內勤周富美擬辭職 報社:保護記者而暫調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二十七日電)遭環保署拒絕採訪的自由時報記者周富美,被報社調為內勤,周富美表示向報社申訴恢復原職不果,發表聲明從今天起正式辭職。自由時報總編輯陳進榮表示,基於保護記者的考量才暫時調動周富美的職務,希望查出事件原委後,再考慮恢復她的採訪工作。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則表示,記協支持記者的採訪權利,但對於周富美和自由時報之間的糾紛,必須全盤了解後,再表示看法。

周富美今天發表聲明指出,環保署十九日致函自由時報,在未援引法條與未經法裁定確認的情況下,單方面指稱她在八月十日、九月十七日兩度要求環保署環評大會資訊公開的行為,「已嚴重妨礙公務」,請自由時報迅速處理,而且環保署不同意她再到環保署採訪。

周富美表示,自由時報於九月二十五日晚間九時三十一分,在未經詢問她環評大會事件始末的情況下,片面以電話口頭告知她從二十六日起調至內勤,而且沒有任何申訴管道。

聲明指出,周富美的行為是否為妨礙公務,應經檢察官偵查,法院公開審理判決能定論,環保署未審先判,點名她妨礙公務,已涉及對她造成名譽誹謗;沒想到自由時報向環保署妥協,將她調到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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