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主 持 人:管中祥、蔡蕙如 br / 頻 道:教育電台(全國聯播) br / 來 賓:丁曉菁(公共電視節目部經理、誰來晚餐節目製作人) br / 時 間:6月12日(五)下午六點十分至七點 /p !--break-- p節目預告: 公共電視節目「誰來晚餐」目前已經做到第二季囉!這個深入各個家庭生活的真人實境節目,已經受到很多大小朋友的喜愛。今天這一家人會請誰來吃晚餐呢?這一家人的日常生活中又有什麼故事呢?有別於過去公共電視的其他節目類型,這個闔家觀賞、既輕鬆娛樂又不同於商業電視綜藝節目的作假與搧情,讓我們今天與節目製作人丁曉菁,一起聊聊這個節目的製作過程的酸甜苦辣。 /p p相關聯結: 誰來晚餐 a href=http://www.pts.org.tw/~web01/Dinner/01.htm target=_blank網站/a a href=http://www.wretch.cc/blog/dinner6330/ target=_blank部落格/a /p
文|琬尹
端午前夕,志工讀書會第四回合 展開。
今天讀公民行動指南第三章 「挑戰在地媒體」。
關於電視台的執照換發問題,依廣播電視法第12條規定執照期間為6年,期滿應申請換發。當電視台違反NCC規定,除了罰款之外,也會列入是否給予換照,繼續經營的考量,但此一過程,卻往往因為電視財團,甚至幫派介入,而不顯單純。除了部分NCC委員的中立性遭受質疑之外,甚麼樣的電視台該在台灣繼續生存下去,也有人提出疑問;例如:蓬萊仙山電視台,雖然以秉持台灣本土文化為名,卻常以清涼秀節目做為主要內容,不符合其電視台宗旨而使其執照不予換發。不過,想想仰賴蓬萊仙山台為消遣的鄉東父老,或許娛樂的方式其實可以更多元。
這讓人想到台灣本土的另類文化,地方有線電視台插入自製的電視廣告,通常是「○○名床大展」、「您急需用錢嗎?」、「正派專業的融資管道」…等,此類的蓋台廣告,其實是違反了《有線廣播電視法》中規定「系統經營者應同時轉播頻道供應者之廣告,除經事前書面協議外不得變更其形式與內容」,不過,在這些粗糙的蓋台廣告中,也不難發現別於「台北視野」的一股廣告活力。
端午將至,蔡小怪煮水餃與大家吃,搭配移盟的印尼辣醬樂滋滋。
如同您所同意的,台灣媒體極需改革,我們除了例行性的媒體監督工作外,近年來也與許多公民團體持續合作,不僅相互支持,也期待形成更大的社會動能。但,監督媒體終究是在防弊,我們更積極思考如何使公民自主選擇、弱勢發聲,形成社會更多元、更民主的正面力量。因此,我們也不敢忽略最基礎的 媒體識讀教育工作,不論是致力於中小學的媒體識讀師資培訓與推廣,或者社區大學的紮根教育及公民記者的培養,都是我們不可懈怠的工作。
我們不敢侈言台灣媒體改革有多大的進步,但我們時時提醒自己可以更加努力。在改革力量逐步發芽的此時,您的贊助是我們推動此項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我們必須承擔的責任。我們將秉持成立宗旨,致力促進更健康、公義、多元的傳播環境。
未來仍盼您不吝給予指教惕厲,持續支持我們!
紀錄片《薩爾瓦多日記》|導演賀照緹|片長56分鐘
文|工人蔡
導演賀照緹在拍攝紀錄片《薩爾瓦多日記》之前,發問「我們身上穿的衣服是哪裡來的?」我相信這句話對很多人包括我來說,都指向一個很簡單的答案:「店裡買來的。」
但是,如果從李雙澤寫的〈我知道〉這首歌裡的歌詞來看,會發現玄妙之處。
我知道 詞曲:李雙澤、梁景峰 小朋友 你知道嗎 我們吃的米哪裡來 我知道呀 我知道 那是農民種的 小朋友 你知道嗎 我們吃的魚哪裡來 我知道呀 我知道 那是漁民捉的 小朋友 你知道嗎 我們穿的衣哪裡來 我知道呀 我知道 那是工人織的 小朋友 你知道嗎 我們是怎樣長大的 我知道呀 我知道 父母養我長大
我們在商業發達的社會裡生活久了,很容易直觀地想像所有的東西都是「商品」。所以只要是商品、只要客人付得出錢,管它是什麼,「買」都買得到。但是我們不曾想像成衣的製造過程,是一個龐大的勞動密集產業,衣服是由無數的工人「織出來的」。
p主 持 人:管中祥、蔡蕙如br / 頻 道:教育電台(全國聯播)br / 時 間:6月5日(五)下午六點十分至七點/p !--break-- p節目預告:br / br / 為什麼政府不能向媒體買新聞呢?新聞的置入性行銷除了廣告、商家之外,政府原來是全國最大的置入性行銷的買家!今天請管中祥老師與我們一起聊聊,最近政府的置入性行銷問題,以及新聞自由的界線。br / nbsp;/p
早在影印機輸出宣傳單前,我就擬定好要貼在哪裡了!
腦海中的夢幻地點是一整條風雨走廊都要飛揚著營隊宣傳,再來就是那些亂七八糟的公共海報格,或是得用圖釘四角固定,再蓋上校方淮許,並標記著清除日期的各院系公佈欄,還有校園裡約定俗成的酷卡集散地,以及總是沒人清理(或是不停的有人拿來放),紙張回收堆似的報箱。
一邊幻想的同時,一邊神智不清的拿著宣傳單往山上走。剪下膠帶,包包拿出單子,突然,眼睛對焦,糟了,我要貼哪裡好?格子是XX之友會專用,但,上頭又堆了AA社期末發表,咦,日期過了,好,那我要覆蓋上去了,嘿嘿。
走兩步,哎,理智回來了。BB社的社課宣傳,CC會的活動通知,卻同樣出現在DD社專用的海報欄。管他的,大家都亂貼,再多我一張也沒差。
再往上,我的良知出現了。原來我以為的海報佈滿一整條走廊的壯闊美麗,是必須建築在AA、BB、CC、DD和XX一大堆團體組織的傳單上頭,事到如今,為了實踐我的妄想,不做不行。
相信我,貼宣傳單是件充滿權力與政治美學的事情。不顧一切的貼,因為你總是找不到適當的位置,所以只得爭取殘存的空隙,或是睜大眼睛,宣傳日期過了的,就大膽的覆蓋它,補習班的更是二話不說,馬上拿出A3蓋掉,若是一些認同的活動,就與開心的與它們和平共處,期待著一起被看到!
【記者李育真台北報導】
針對中天、中視董監事變更案,旺旺集團連續一週發動中天、中國時報、工商時報以報導及社論強烈抨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違法濫權,直接點名NCC副主委陳正倉、委員翁曉玲、鍾起惠負責。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抨擊三中集團對NCC發表人身攻擊、一面倒的言論,作為社會公器,顯然嚴重失格。
近日來,旺旺集團相關媒體「中國時報」、「中天」與「中視」大幅報導、評論該媒體集團由台商旺旺集團購併以及NCC行政處分的新聞,引發注目。傳媒願意報導自家事務涉及公共政策的部分,原本應肯定,但旺旺集團把好事變成壞的示範,我們在此嚴正譴責。
近日來,《中國時報》及其關係媒體大幅報導、評論該媒體集團由台商旺旺集團購併以及NCC行政處分的新聞,引發注目。傳媒願意報導自家事務涉及公共政策的部分,原本這是好事,可以肯定,但中時媒體集團把好事變成壞的示範,我們在此嚴正紀錄,予以譴責。我們主張如下:
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5月8日召開聽證會、27日附帶七項條件,核可兩中的「董事長、董監事及總經理」變更案。這個決定是否「嚴苛、違法、不依法行政」,並非不能討論。但中時集團發動旗下傳媒以一面倒的評論以及夾敘夾議的新聞,外加頭版半版的粗魯廣告,讓人不忍卒睹,更令人憂心媒體不能拿捏自我利益與公共利益的份際,以及跨媒體集中下言論偏頗與窄化的危險。
2.我們認為,NCC的決定不足以改善台灣的大眾傳播環境。但我國政府從來沒有在傳媒的「結構規範」用心,今日卻有NCC願意在無可如何中,有些雖小而不可能改變格局的思考與行動,應該給予正面紀錄。未來,主管機關與社會各界有必要繼續思索、溝通、研議改善台灣傳媒環境之道,使傳媒表現與國家政策能夠服膺公共利益。
3.傳媒作為社會公器的地位與角色,若要力求維持獨立及公正,其所有權結構愈是單純,愈可能擺脫其他利益的想像與瓜葛。同時,通過制度的創設確保公器地位,首要之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