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我們提到了早年的報業分類方法有四,即:
一、國家統制論
二、天賦人權論
三、階級鬥爭論
四、社會責任論
並且以極其簡單,但提綱挈領地點出「天賦人權論」,也就是目前所說的自由主義報業理論,其實是大有問題的,因此,母理論出現問題,其子理論的「新聞自由」是否能無限擴張,便大有可議之處,更遑論被稱做「不容碰觸的聖牛」。
宣偉,伯
但前文礙於篇幅之故,未能表明此理論是出自何位理論家之手,因此,本週就要和各位一看這本在傳播史上佔有里程碑之位的著作:《Responsibility in mass communication》,這本由一代宗師W. Schramm所著的鉅作。
既然提到了這位大師,哲人已遠,就讓我們先簡單瞭解其人其事。
Wilbur Schramm(1905~1988),拿的是哲學博士,早年曾做過短篇小說家,之後轉往研究大眾傳播,曾在愛荷華、依利諾,及夏威夷建立研究據點。而1977年前往香港,協助香港中文大學成立大眾傳播的碩士班。